改正過失,重新作人
- 辭典
- 成語典
- 義項
- 1
改過自新的意思
官方原文,未改寫改正過失,重新作人。◎語出《史記.卷一〇.孝文本紀》。
逐字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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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文對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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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辭典差異
官方欄位| 辭典 | 部首 | 總筆畫 | 義項數 |
|---|---|---|---|
| 國語辭典簡編本 | 攴 | 7 | 1 |
|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 — | — | 1 |
| 成語典 | — |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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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語關聯
官方欄位- 參考詞語
- 改過從新
同詞首字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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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說明
官方原文,未改寫- 語義說明
- 改正過失,重新作人。
- 使用類別
- 用在「改過悔悟」的表述上。
- 01.她既然知錯了,你應該給她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 02.對於改過自新的人,我們應懷包容之心,給他們機會。
- 03.犯過錯誤的人,只要能改過自新,就是一個新人生的開始。
- 04.雖然他的確犯了過錯,但只要他能改過自新,我們就原諒他。
- 05.人非聖賢,誰能無過?能有改過自新的勇氣,就值得我們為他加油!
- 06.知過能改,善莫大焉;你如果真能改過自新,總有一天會重新被社會接受。
典源 《史記.卷一〇.孝文本紀》 《史記.卷一〇六.吳王濞列傳》
官方原文,未改寫齊太倉令淳于公有罪當刑,詔獄逮徙繫長安。太倉公無男,有女五人。太倉公將行會逮,罵其女曰:「生子不生男,有緩急非有益也!」其少女緹縈自傷泣,乃隨其父至長安,上書曰:「妾父為吏,齊中皆稱其廉平,今坐法當刑。1妾傷夫死者不可復生,刑者不可復2屬,雖復欲改過自新,其道無由也。
妾願沒入為官婢,贖父刑罪,使得自新。」書奏天子,天子憐悲其意,乃下詔曰:「蓋聞有虞氏之時,畫衣冠異章服以為僇,而民不犯。何則?至治也。今法有肉刑三,而姦不止,其咎安在?非乃朕德薄而教不明歟?吾甚自愧。故夫馴道不純而愚民陷焉。詩曰『愷悌君子,民之父母』。今人有過,教未施而刑加焉,或欲改行為善而道毋由也。朕甚憐之。夫刑至斷支體,刻肌膚,終身不息,何其楚痛而不德也,豈稱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鼂錯為太子家令,得幸太子,數從容言吳過可削。數上書說孝文帝,文帝寬,不忍罰,以此吳日益橫。及孝景帝即位,錯為御史大夫,說上曰:「昔高帝初定天下,昆弟少,諸子弱,大封同姓,故王孽子悼惠王王齊七十餘城,庶弟元王王楚四十餘城,兄子濞王吳五十餘城:封三庶孽,分天下半。今吳王前有太子之郤,詐稱病不朝,於古法當誅,文帝弗忍,因賜几杖。德至厚,當改過自新。乃益驕溢,即山鑄錢,煮海水為鹽,誘天下亡人,謀作亂。今削之亦反,不削之亦反。削之,其反亟,禍小;不削,反遲,禍大。」三年冬,楚王朝,鼂錯因言楚王戊往年為薄太后服,私姦服舍,請誅之。詔赦,罰削東海郡。因削吳之豫章郡、會稽郡。及前二年趙王有罪,削其河閒郡。膠西王卬以賣爵有姦,削其六縣。
- 妾古代女子對自己的謙稱。
- 屬音ㄓㄨˇ,連接。
- ◎
典故說明
官方原文,未改寫西漢時,有一個名醫叫淳于意,他被人誣告,要把他押解到長安審判。淳于意的女兒緹縈一路跟著父親的囚車來到長安。到了長安,緹縈上書給文帝,內容敘述她父親是個廉明正直的人,如今被判有罪,將被處刑。人死不能復生,若被處了「肉刑」,斬掉的肢體肌膚,就再也接不回去了。將來想要改過,卻永遠帶著傷口而無法重新作人。緹縈希望能代父贖罪,讓父親有改過自新的機會。漢文帝被緹縈的孝心深深感動,就赦免了淳于意的罪。典源又見《史記.卷一〇六.吳王濞傳》。內容則是敘述漢文帝時,對吳王濞的種種惡行不忍處罰,但吳王濞並未因此改正過失,重新作人,所以鼂錯建議景帝應該削減吳王的勢力,以免造成更大的禍亂。其中也用到「改過自新」一語。後來「改過自新」用來指改正過失,重新作人。
歷代書證
共 7 條官方原文,未改寫展開全部書證
- 01.《史記.卷一〇.孝文本紀》:「妾傷夫死者不可復生,刑者不可復屬,雖復欲改過自新,其道無由也。」(源)
- 02.《史記.卷一〇六.吳王濞列傳》:「今吳王前有太子之郤,詐稱病不朝,於古法當誅,文帝弗忍,因賜几杖。德至厚,當改過自新。」(源)
- 03.南朝陳.虞寄〈諫陳寶應書〉:「且聖朝棄瑕忘過,寬厚得人,改過自新,咸加敘擢。」
- 04.《金瓶梅》第六九回:「使小兒改過自新,專習功名,以承先業,寔出大人再造之恩。」
- 05.《初刻拍案驚奇》卷一五:「馬氏道:『官人既能改過自新,便是家門有幸。』」
- 06.《歧路燈》第一四回:「譚大兄在日,毫無失德,世兄終為全器。此時不過童心未退,能知聆教,將來改過自新,只在一念。」
- 07.《鏡花緣》第二四回:「這是其人雖在名教中,偶然失於檢點,作了違法之事,並無大罪,事後國主命豎此匾,以為改過自新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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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成語典》字詞號 710,本頁整理 1 個義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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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版本
- 教育部四部辭典民國 115 年 9 月 29 日網路版。官方釋義逐字照錄,未改寫;分段與標籤為本站編排。
- 引用
- 教育部《成語典》(改過自新),取用日期 2026-11-03。引用時請標明辭典名稱與本站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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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與授權
- 資料來源
- 教育部《成語典》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創用 CC-姓名標示-禁止改作 臺灣 3.0 版授權條款」釋出;本站依原樣呈現,未改寫釋義。內容最後更新:2026-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