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林
辭林

抱薪救火

ㄅㄠˋ ㄒㄧㄣ ㄐㄧㄡˋ ㄏㄨㄛˇ bào xīn jiù huǒ 返回辭典

抱著木柴去救火,比喻處理事情的方法錯誤,既無法達成目的,反而情勢更為惡劣

辭典
成語典
義項
1
釋義

抱薪救火的意思

官方原文,未改寫
  1. 抱著木柴去救火,比喻處理事情的方法錯誤,既無法達成目的,反而情勢更為惡劣。比喻用錯方法,而致禍害加深。#語出《戰國策.魏策三》。
    △「潑油救火」

拆解

逐字釋義

本站整理
抱
ㄅㄠˋ 胸懷、志趣 「抱」完整條目
薪
ㄒㄧㄣ 柴草、柴火 「薪」完整條目
救
ㄐㄧㄡˋ 制止、阻止 「救」完整條目
火
ㄏㄨㄛˇ 物體燃燒時產生的光和熱 「火」完整條目

逐字釋義取自教育部各部辭典的單字條目,原文照錄;拆解方式與連結為本站編排。

對譯

外文對譯

本站整理
英文

lit. to carry firewood to put out a fire (idiom); fig. to make a problem worse by inappropriate action CC-CEDICT(英漢)・bao4 xin1 jiu4 huo3・CC BY-SA 4.0

法文

éteindre un feu avec du bois sec; s'y prendre mal et ne faire qu'empirer la situation CFDICT(法漢)・bao4 xin1 jiu4 huo3・CC BY-SA 4.0

外文對譯取自開放授權辭典(英 CC-CEDICT、法 CFDICT、德 HanDeDict),依 CC BY-SA 授權、可改作,與上方教育部釋義的 CC BY-ND 分區標示;本站僅比對詞頭後原樣列出,未改寫。

差異

跨辭典差異

官方欄位
辭典部首總筆畫義項數
國語辭典簡編本手81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1
成語典——1

同一詞在四部辭典的欄位與義項切分未必相同,本表並列各部辭典的官方欄位供對照;義項數為本站依官方釋義分段計算。

關聯

詞語關聯

官方欄位
反義成語
釜底抽薪
延伸

同詞首字詞

本站依官方欄位自動列出

抱 ㄅㄠˋ抱冰 ㄅㄠˋ ㄅㄧㄥ抱病 ㄅㄠˋ ㄅㄧㄥˋ抱瓢 ㄅㄠˋ ㄆㄧㄠˊ抱朴 ㄅㄠˋ ㄆㄨˊ抱璞 ㄅㄠˋ ㄆㄨˊ

以「抱」開頭的其他條目,由本站依官方條目自動列出,僅供查檢線索,非語義推薦。

用法

用法說明

官方原文,未改寫
語義說明
比喻用錯方法,而致禍害加深。貶義。
使用類別
用在「方法失當」的表述上。
例句
  1. 01.對方需索無度,如果一味應了他,那我們豈不是在抱薪救火?
  2. 02.他都犯錯了,你還鼓勵他?我不贊同這種抱薪救火的教育方式。
  3. 03.立委批評金錢外交就如同抱薪救火,對方有所仗恃,當然予取予求了。
  4. 04.股市都已崩盤了,分析師還在勸投資人繼續加碼,豈不是在抱薪救火?
  5. 05.他都因簽彩券虧空了許多錢,竟還想簽注更多來補救,真是抱薪救火,奇笨無比!
  6. 06.對於對方的無理要求,我們不能太軟弱,否則無異抱薪救火,只有招來更多的麻煩。
典源

典源 #《戰國策.魏策三》*1*

官方原文,未改寫

華(陽)軍之戰,魏不勝秦。明年將使段干崇割地而講。孫臣謂魏王曰:「魏不以敗之上割,可謂善用不勝矣,而秦不以勝之上割,可謂不能用勝矣。今處期年乃欲割,是群臣之私而王不知也。且夫欲璽者,段干子也,王因使之割地;欲地者,秦也,而王因使之受璽。夫欲璽者制地,而欲地者制璽,其勢必無魏矣。且夫姦臣2固皆欲以地事3秦;以地事秦,譬猶抱薪而救火也,薪不盡則火不止。今王之地有盡,而秦之求無窮,是薪火之說也。」

注釋
  • 典故或見於《淮南子.主術》。
  • 固原來、一向。
  • 秦戰國時秦國。戰國七雄之一。周孝王封伯益之後於秦。地約在今甘肅省天水縣。後於秦孝公時,用商鞅變法圖強。秦王政二十六年統一天下,建立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大一統的帝國。
典故

典故說明

官方原文,未改寫

據《戰國策.魏策三》記載:戰國時期,七雄各自稱霸一方。後秦孝公因重用商鞅,變法圖治,國勢轉為強大。秦王一直想將其他六國併吞,統一天下,所以不斷地向各國出兵征伐。魏國在華陽之戰被秦軍打敗,魏國派段干子為代表,打算割地與秦國講和。但是孫臣認為不妥,對魏王說:「那些臣子慫恿您割地給秦國,是要用割地的方式討好秦國,不要入侵魏國。但這個作法對貪婪的秦國是行不通的。拿土地去討好秦國,就有如抱著木柴去救火,木柴沒燒光前,火是不會熄滅的。您的土地有限,秦國的慾望卻無限,總有一天魏國的土地會被秦國併吞的。」魏王雖然覺得孫臣說的很有道理,但還是擔心秦國不悅,仍舊割地討好秦國,最後終於還是被秦國併吞了。後來「抱薪救火」從原文中的「抱薪而救火也」演變而出,用來比喻用錯方法,而致禍害加深。

書證

歷代書證

共 5 條官方原文,未改寫
書證
  1. 01.《戰國策.魏策三》:「以地事秦,譬猶抱薪而救火也,薪不盡則火不止。今王之地有盡,而秦之求無窮,是薪火之說也。」(源)
  2. 02.《文子.精誠》:「不治其本而救之於末,無以異於鑿渠而止水,抱薪而救火也。」
  3. 03.《史記,卷四四,魏世家》:「且夫以地事秦,譬猶抱薪救火,薪不盡,火不滅。」
  4. 04.漢.劉向《說苑.卷九.正諫》:「不絕之於彼而救之於此,譬猶抱薪救火也。」
  5. 05.《宋史.卷四五.李宗勉列傳》:「或謂其勢強盛,宜於講和,欲出金繒以奉之,是抱薪救火,空國與敵矣。」
說明

本站說明

本站整理
收錄
教育部《成語典》字詞號 154,本頁整理 1 個義項。
跨辭典
同一詞另有 2 筆他部辭典條目,可用頁首「切換辭典」互相對照。
編排
釋義、例詞與書證依原文順序分段呈現,文字一字未改;標題、導覽、易混提示與索引連結為本站編排。
依據版本
教育部四部辭典民國 115 年 9 月 29 日網路版。官方釋義逐字照錄,未改寫;分段與標籤為本站編排。
編寫與查核
編寫:本站編輯部 |見編寫方法與資料來源|回報錯誤
引用
教育部《成語典》(抱薪救火),取用日期 2026-11-03。引用時請標明辭典名稱與本站站名。
閱讀

相關閱讀與詞表

本站整理
所屬詞表
成語總表
授權

來源與授權

授權資訊
資料採「創用 CC-姓名標示-禁止改作 臺灣 3.0 版授權條款」釋出;本站依原樣呈現,未改寫釋義。內容最後更新:2026-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