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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同伐異

ㄉㄤˇ ㄊㄨㄥˊ ㄈㄚ ㄧˋ dǎng tóng fā yì 返回辭典

結合同黨,攻擊異己

辭典
成語典
義項
1
釋義

黨同伐異的意思

官方原文,未改寫
  1. 結合同黨,攻擊異己。原指學術上派別之間的鬥爭。語出《後漢書.卷六七.黨錮列傳.序》。後用「黨同伐異」泛指一切團體之間的鬥爭。
    △「結黨營私」

拆解

逐字釋義

本站整理
黨
ㄉㄤˇ 志同道合的人所組成的有組織、有主義的團體 「黨」完整條目
同
ㄊㄨㄥˊ 會合、聚集 「同」完整條目
伐
ㄈㄚ 砍 「伐」完整條目
異
ㄧˋ 特別的、不平常的 「異」完整條目

逐字釋義取自教育部各部辭典的單字條目,原文照錄;拆解方式與連結為本站編排。

對譯

外文對譯

本站整理
英文

to be narrowly partisan; to unite with those of the same views but alienate those with different views CC-CEDICT(英漢)・dang3 tong2 fa2 yi4・CC BY-SA 4.0

外文對譯取自開放授權辭典(英 CC-CEDICT、法 CFDICT、德 HanDeDict),依 CC BY-SA 授權、可改作,與上方教育部釋義的 CC BY-ND 分區標示;本站僅比對詞頭後原樣列出,未改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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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 ㄉㄤˇ黨報 ㄉㄤˇ ㄅㄠˋ黨鞭 ㄉㄤˇ ㄅㄧㄢ黨部 ㄉㄤˇ ㄅㄨˋ黨派 ㄉㄤˇ ㄆㄞˋ黨閥 ㄉㄤˇ ㄈㄚˊ

以「黨」開頭的其他條目,由本站依官方條目自動列出,僅供查檢線索,非語義推薦。

用法

用法說明

官方原文,未改寫
語義說明
泛指一切團體之間的鬥爭。
使用類別
用在「結同排異」的表述上。
例句
  1. 01.正人君子應該講求公理正義,不可黨同伐異。
  2. 02.如果想要幹一番大事業,就不應該黨同伐異,而要多方兼容並蓄。
  3. 03.明朝士人黨同伐異,互相鬥爭,無心國計民生,終於導致國家走上衰亡之途。
  4. 04.一個開放的學術空間,應當容許不同的見解存在,而不能黨同伐異,排斥不同學派。
  5. 05.政黨雖有助於民主政治的發展,但若是人人黨同伐異,不問是非,反而是開民主倒車。
辨析

辨析

官方原文,未改寫

「黨同伐異」及「結黨營私」都有勾結同黨的意思。

「黨同伐異」側重於勾結同黨以打擊異己;「結黨營私」側重於勾結同黨以謀求私利。

例句對照
黨同伐異結黨營私例句
○ㄨ一個開放的學術空間,應當容許不同的見解存在,而不能∼,排斥不同學派。
ㄨ○目前官場上最嚴重的弊端,就是∼,貪圖私利。

〇 表適用;ㄨ 表不適用。

典源

典源 《後漢書.卷六七.黨錮列傳.序》

官方原文,未改寫

及漢祖杖劍,武夫勃興,憲令寬賒,文禮簡闊,緒餘四豪之烈,人懷陵上之心,輕死重氣,怨惠必讎,令行私庭,權移匹庶,任俠之方,成其俗矣。自1武帝以後,崇尚儒學,懷經協術,所在2霧會,至有3石渠4分爭之論,黨同伐異之說,守文之徒,盛於時矣。

至王莽專偽,終於篡國,忠義之流,恥見纓紼,遂乃榮華丘壑,甘足枯槁。雖中興在運,漢德重開,而保身懷方,彌相慕襲,去就之節,重於時矣。逮桓靈之閒,主荒政繆,國命委於閹寺,士子羞與為伍,故匹夫抗憤,處士橫議,遂乃激揚名聲,互相題拂,品覈公卿,裁量執政,婞直之風,於斯行矣。

注釋
  • 武帝漢武帝劉徹(西元前156∼前87),在位時文治武功鼎盛。改變漢初以來沿用的黃老治術,罷黜百家,獨尊儒術。
  • 霧會喻眾多的人、事物集聚一起。
  • 石渠西漢皇帝用來藏書的閣名。為蕭何所造,位於長安未央宮殿北。
  • 分爭分異爭奪。
典故

典故說明

官方原文,未改寫

「黨同伐異」意思是結合同黨,攻擊異己,原指學術上派別之間的鬥爭。漢初採黃老治術,主張無為和崇尚自然等政治思想,但自漢武帝劉徹執政後,採納董仲舒「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主張,一時間儒學興盛起來,學者經常聚集討論,以致宣帝時召集諸儒在石渠閣講論六藝。在評議《公羊》、《穀梁》時產生分歧,引發爭論,以致有「黨同伐異之說」。也就是觀點相同的人結為同黨,攻擊觀點和自己不同的。後來「黨同伐異」演變為成語,用來泛指一切團體之間的鬥爭。

書證

歷代書證

共 6 條官方原文,未改寫
書證
  1. 01.《後漢書.卷六七.黨錮列傳.序》:「自武帝以後,崇尚儒學,懷經協術,所在霧會,至有石渠分爭之論,黨同伐異之說,守文之徒,盛於時矣。」(源)
  2. 02.《續資治通鑑.卷一二七.宋紀一二七.高宗紹興十五年》:「勘會數十年來學者黨同伐異,今當崇雅黜浮,抑其專門私己。」
  3. 03.《明史.卷二二九.趙用賢列傳》:「昔顛倒是非在小人,今乃在君子。意氣感激,偶成一二事,遂自負不世之節,號召浮薄喜事之人,黨同伐異,罔上行私,其風不可長。」
  4. 04.《明史.卷二四三.列傳.鄒元標》:「臣嘗語朝士曰:『方今上在沖歲,敵在門庭,只有同心共濟。倘復黨同伐異,在國則不忠,在家則不孝。世自有無偏無黨之路,奈何從室內起戈矛耶?』」
  5. 05.《明史.卷二四四.列傳.楊漣》:「五年,其黨大理丞徐大化劾漣、光斗黨同伐異,招權納賄,命逮文言下獄鞫之。」
  6. 06.清.王夫之《薑齋詩話》卷下:「繼以李、杜代興,杯酒論文,雅稱同調,而李不襲杜,杜不謀李,未嘗黨同伐異,畫彊墨守。」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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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錄
教育部《成語典》字詞號 1530,本頁整理 1 個義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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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版本
教育部四部辭典民國 115 年 9 月 29 日網路版。官方釋義逐字照錄,未改寫;分段與標籤為本站編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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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教育部《成語典》(黨同伐異),取用日期 2026-11-03。引用時請標明辭典名稱與本站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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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採「創用 CC-姓名標示-禁止改作 臺灣 3.0 版授權條款」釋出;本站依原樣呈現,未改寫釋義。內容最後更新:2026-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