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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河拆橋

ㄍㄨㄛˋ ㄏㄜˊ ㄔㄞ ㄑㄧㄠˊ guò hé chāi qiáo 返回辭典

渡過了河就把橋拆掉

辭典
成語典
義項
1
釋義

過河拆橋的意思

官方原文,未改寫
  1. 渡過了河就把橋拆掉。比喻不念舊情,忘恩負義。語出《元史.卷一四二.徹里帖木兒列傳》。

拆解

逐字釋義

本站整理
過
ㄍㄨㄛ (一)之又音 「過」完整條目
河
ㄏㄜˊ 水道的通稱 「河」完整條目
拆
ㄔㄜˋ (一)之讀音 「拆」完整條目
橋
ㄑㄧㄠˊ 架在河面上接通兩岸的建築物 「橋」完整條目

逐字釋義取自教育部各部辭典的單字條目,原文照錄;拆解方式與連結為本站編排。

對譯

外文對譯

本站整理
英文

(lit.) to destroy the bridge after crossing the river (idiom); (fig.) to abandon one's benefactor upon achieving one's goal CC-CEDICT(英漢)・guo4 he2 chai1 qiao2・CC BY-SA 4.0

法文

ingratitude; Après avoir traversé la rivière on détruit le pont CFDICT(法漢)・guo4 he2 chai1 qiao2・CC BY-SA 4.0

德文

alle Brücken hinter sich abbrechen (V, Sprichw); (seine Freunde vergessen, wenn man ihre Hilfe nicht mehr braucht) HanDeDict(德漢)・guo4 he2 chai1 qiao2・CC BY-SA 2.0

外文對譯取自開放授權辭典(英 CC-CEDICT、法 CFDICT、德 HanDeDict),依 CC BY-SA 授權、可改作,與上方教育部釋義的 CC BY-ND 分區標示;本站僅比對詞頭後原樣列出,未改寫。

差異

跨辭典差異

官方欄位
辭典部首總筆畫義項數
國語辭典簡編本辵131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1
成語典——1

同一詞在四部辭典的欄位與義項切分未必相同,本表並列各部辭典的官方欄位供對照;義項數為本站依官方釋義分段計算。

關聯

詞語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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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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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 ㄍㄨㄛ過班 ㄍㄨㄛˋ ㄅㄢ過半 ㄍㄨㄛˋ ㄅㄢˋ過磅 ㄍㄨㄛˋ ㄅㄤˋ過排 ㄍㄨㄛˋ ㄆㄞˊ過賣 ㄍㄨㄛˋ ㄇㄞˋ

以「過」開頭的其他條目,由本站依官方條目自動列出,僅供查檢線索,非語義推薦。

用法

用法說明

官方原文,未改寫
語義說明
比喻不念舊情,忘恩負義。貶義。
使用類別
用在「背信忘義」的表述上。
例句
  1. 01.這種過河拆橋、忘恩負義的人,不必理他!
  2. 02.你幫這種自私的人,得小心他會過河拆橋。
  3. 03.這種過河拆橋的人,下次誰還敢幫他的忙?
  4. 04.受人之恩,須永誌於心,千萬不可以過河拆橋。
  5. 05.政治講現實,用不著你的時候,當然過河拆橋。
  6. 06.他曾經雪中送炭幫過我們,我們怎可為一己之私過河拆橋?
  7. 07.想不到他在我最需要幫忙的時候過河拆橋,讓我栽了大跟頭。
  8. 08.他也不想想你曾幫過多大的忙,今天竟然過河拆橋,翻臉不認人!
典源

典源 《元史.卷一四二.徹里帖木兒列傳》

官方原文,未改寫

至元元年,(徹里帖木兒)拜中書平章政事。首議罷科舉,又欲損太廟四祭為一祭。監察御史呂思誠等列其罪狀劾之,帝不允,詔徹里帖木兒仍出署事。時罷科舉詔已書而未用寶,參政許有壬入爭之。太師伯顏怒曰:「汝風臺臣言徹里帖木兒邪?」有壬曰:「太師以徹里帖木兒宣力之故,擢置中書。御史三十人不畏太師而聽有壬,豈有壬權重於太師耶?」伯顏意解。……伯顏心然其言,然其議已定不可中輟,乃為溫言慰解之,且(為)[謂〕有壬為能言。有壬聞之曰:「能言何益於事。」徹里帖木兒時在座,曰:「參政坐,無多言也。」有壬曰:「太師謂我風人劾平章,可共坐邪?」徹里帖木兒笑曰:「吾固未嘗信此語也。」有壬曰:「宜平章之不信也,設有壬果風人言平章,則言之必中矣,豈止如此而已。」眾皆笑而罷。翌日,崇天門宣詔,特令有壬為班首以折辱之。有壬懼及禍,勉從之。治書侍御史1普化2誚3有壬曰:「參政可謂過河拆橋者矣。」有壬以為大恥,遂移疾不出。

注釋
  • 普化元朝治書侍御史,生卒年不詳。
  • 誚音ㄑㄧㄠˋ,責備、責怪。
  • 有壬即許有壬。元朝人,生卒年不詳。官至參政。
典故

典故說明

官方原文,未改寫

據《元史.卷一四二.徹里帖木兒列傳》載:元順帝時,徹里帖木兒廢除科舉制度,監察御史呂思誠反對,並加以彈劾,但順帝仍採納廢科舉之議。而參政許有壬也表示強烈反對且據以力爭。許有壬當初是通過科舉考試進入官場,後來升為參政。但他不但反對無效,元順帝還故意讓許有壬在詔令頒布時,跪在文武百官的最前面來折辱他。許有壬怕不聽命會遭來禍患,只好勉強贊成廢科舉。治書侍御史普化看到就譏諷許有壬說:「你是通過科舉考試的人,現在要廢除科舉制度,你又跪在第一個,真是過河拆橋啊!」許有壬聽了覺得很丟臉,就稱病不出門。後來「過河拆橋」用來比喻不念舊情,忘恩負義。

書證

歷代書證

共 4 條官方原文,未改寫
書證
  1. 01.元.康進之《李逵負荊》第三折:「你休得順水推船,偏不許我過河拆橋。」
  2. 02.《醒世姻緣傳》第一四回:「那個晁大舍,這城裡是第一個有名的刻薄人,他每次是過了河就拆橋的主子。」
  3. 03.《三俠五義》第五七回:「不多時即到北岸,見有小船三四隻在那裡等候。這是蔣平臨過河拆橋時,就吩咐下的。」
  4. 04.《紅樓夢》第二一回:「沒良心的東西,過了河就拆橋,明兒還想我替你扯謊!」
說明

本站說明

本站整理
收錄
教育部《成語典》字詞號 139,本頁整理 1 個義項。
跨辭典
同一詞另有 2 筆他部辭典條目,可用頁首「切換辭典」互相對照。
編排
釋義、例詞與書證依原文順序分段呈現,文字一字未改;標題、導覽、易混提示與索引連結為本站編排。
依據版本
教育部四部辭典民國 115 年 9 月 29 日網路版。官方釋義逐字照錄,未改寫;分段與標籤為本站編排。
編寫與查核
編寫:本站編輯部 |見編寫方法與資料來源|回報錯誤
引用
教育部《成語典》(過河拆橋),取用日期 2026-11-02。引用時請標明辭典名稱與本站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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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資訊
資料採「創用 CC-姓名標示-禁止改作 臺灣 3.0 版授權條款」釋出;本站依原樣呈現,未改寫釋義。內容最後更新:2026-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