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容明明知道不對,卻故意去做
- 辭典
- 成語典
- 義項
- 1
明知故犯的意思
官方原文,未改寫形容明明知道不對,卻故意去做。語本宋.陳世崇《隨隱漫錄》卷一。
逐字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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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文對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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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rsätzlicher Verstoß gegen Gesetz oder Disziplin (S, Rechtsw) ; sich wissentlich gegen etw. vergehen(V) HanDeDict(德漢)・ming2 zhi1 gu4 fan4・CC BY-SA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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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辭典差異
官方欄位| 辭典 | 部首 | 總筆畫 | 義項數 |
|---|---|---|---|
| 國語辭典簡編本 | 日 | 8 | 1 |
|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 — | — | 1 |
| 成語典 | — | — | 1 |
同一詞在四部辭典的欄位與義項切分未必相同,本表並列各部辭典的官方欄位供對照;義項數為本站依官方釋義分段計算。
詞語關聯
官方欄位同詞首字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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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說明
官方原文,未改寫- 語義說明
- 形容明明知道不對,卻故意去做。
- 使用類別
- 用在「故意妄為」的表述上。
- 01.無心之過,情有可原;假如是明知故犯,那可要加重處罰了。
- 02.學校三令五申禁止學生抽菸,他卻明知故犯,當然要被記過處分了。
- 03.老師已經再三告誡他不要沉迷網咖,他卻置若罔聞、明知故犯,真是令人生氣。
典源 宋.陳世崇《隨隱漫錄》卷一
官方原文,未改寫西山蔡先生訓子,……曰:「作事皆依本分,屈己饒人終無悔。吝錢穀與人交關、頭頭讓人、些少生事,一切用柔道理之。若識些道理,不做好人,天地鬼神亦深惡之。蓋不識1好惡,如2童稚,如醉人,雖有罪可赦;若知而故犯,王法不可免也。」
- 好惡音ㄏㄠˋ ㄨˋ,喜好和憎惡。
- 童稚孩童。
典故說明
官方原文,未改寫「明知故犯」的意思是明明知道是錯的,卻故意去違犯。例如國家頒布了法令,人人都應該遵守,但是有些人因不知法而犯法,這是無心之過,還可原諒;如果是明明知道法令規定如此,卻故意去觸犯,這就是「明知故犯」了。這種意念在文獻上比較早的出處是宋代陳世崇的《隨隱漫錄》卷一引西山蔡先生對子孫的訓示說:「蓋不識好惡,如童稚,如醉人,雖有罪可赦,若知而故犯,王法不可免也。」意思是說:一個人不明是非,就像小孩子和醉漢,如果犯錯,還可以原諒;但是如果是已經知道不對了,還去犯錯,那就應該受法律制裁。這裡的「知而故犯」就是「明知故犯」的意思。後來「明知故犯」這句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用來形容明明知道不對,卻故意去做。在宋釋普濟《五燈會元.卷一五.德山志先禪師》也有「知而故犯」的說法。「明知故犯」不一定單指犯法而言,泛指一切明知事情是錯的,卻故意去觸犯的行為。如明代鄭若庸《玉玦記》第二二齣:「正是明知故犯,也因業在其中。」又如《文明小史》第四〇回:「人家尚且替我們那般發急,我們自己倒明知故犯。」都是這個意思。
歷代書證
共 7 條官方原文,未改寫展開全部書證
- 01.明.鄭若庸《玉玦記》第二二齣:「正是明知故犯,也因業在其中。」
- 02.明.李贄《焚書.卷二.書答.與周友山書》:「然弟之改過實出本心,蓋一向以貪佛之故,不自知其陷於左道,非明知故犯者比也。」
- 03.清.李漁《閒情偶寄.卷三.詞曲部.音律.恪守詞韻》:「常見文人製曲,一折之中,定有一二出韻之字。非曰明知故犯,以偶得好句,不在韻中,而又不肯割愛,故勉強入之,以快一時之目者也。」
- 04.《鏡花緣》第六一回:「此物既與人無益,為何令尊伯伯卻又栽這許多?豈非明知故犯麼?」
- 05.清.林則徐〈會批義律稟〉:「因此次尚在收繳之際,是以從寬驅逐;如將來再有他夷明知故犯,定照新例嚴辦,不能再邀寬貸也。」
- 06.《文明小史》第四〇回:「人家尚且替我們那般發急,我們自己倒明知故犯。」
- 07.《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七九回:「正惟這一班明知故犯的忘八蛋,做了出來,才使得那一班無知之徒,跟著亂鬧啊!」
本站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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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成語典》字詞號 668,本頁整理 1 個義項。
- 跨辭典
- 同一詞另有 2 筆他部辭典條目,可用頁首「切換辭典」互相對照。
- 編排
- 釋義、例詞與書證依原文順序分段呈現,文字一字未改;標題、導覽、易混提示與索引連結為本站編排。
- 依據版本
- 教育部四部辭典民國 115 年 9 月 29 日網路版。官方釋義逐字照錄,未改寫;分段與標籤為本站編排。
- 引用
- 教育部《成語典》(明知故犯),取用日期 2026-11-02。引用時請標明辭典名稱與本站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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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與授權
- 資料來源
- 教育部《成語典》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創用 CC-姓名標示-禁止改作 臺灣 3.0 版授權條款」釋出;本站依原樣呈現,未改寫釋義。內容最後更新:2026-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