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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詞奪理

ㄑㄧㄤˇ ㄘˊ ㄉㄨㄛˊ ㄌㄧˇ qiǎng cí duó lǐ 返回辭典

「強詞奪理」之「奪」,典源作「昧」

辭典
成語典
義項
1
釋義

強詞奪理的意思

官方原文,未改寫
  1. 「強詞奪理」之「奪」,典源作「昧」。形容沒有道理卻強為狡辯,硬說成有理。語本唐.神清《北山錄.卷三.合霸王》。

拆解

逐字釋義

本站整理
強
ㄐㄧㄤˋ 堅韌、不柔和 「強」完整條目
詞
ㄘˊ 語句中具有完整概念,能獨立自由運用,是用來造句的單位 「詞」完整條目
奪
ㄉㄨㄛˊ 強取 「奪」完整條目
理
ㄌㄧˇ 雕琢玉石 「理」完整條目

逐字釋義取自教育部各部辭典的單字條目,原文照錄;拆解方式與連結為本站編排。

對譯

外文對譯

本站整理
英文

to twist words and force logic (idiom); sophistry; loud rhetoric making up for fallacious argument; shoving false arguments down people's throats CC-CEDICT(英漢)・qiang3 ci2 duo2 li3・CC BY-SA 4.0

法文

arguer avec des propos fallacieux pour se donner raison; obtenir gain de cause par des sophismes CFDICT(法漢)・qiang3 ci2 duo2 li3・CC BY-SA 4.0

德文

Erfahrenheit (S); sophistisch (Adj) HanDeDict(德漢)・qiang2 ci2 duo2 li3・CC BY-SA 2.0

外文對譯取自開放授權辭典(英 CC-CEDICT、法 CFDICT、德 HanDeDict),依 CC BY-SA 授權、可改作,與上方教育部釋義的 CC BY-ND 分區標示;本站僅比對詞頭後原樣列出,未改寫。

差異

跨辭典差異

官方欄位
辭典部首總筆畫義項數
國語辭典簡編本弓111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1
成語典——1

同一詞在四部辭典的欄位與義項切分未必相同,本表並列各部辭典的官方欄位供對照;義項數為本站依官方釋義分段計算。

關聯

詞語關聯

官方欄位
延伸

同詞首字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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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 ㄐㄧㄤˋ強嘴 ㄐㄧㄤˋ ㄗㄨㄟˇ強顏 ㄐㄧㄤˋ ㄧㄢˊ強暴 ㄑㄧㄤˊ ㄅㄠˋ強半 ㄑㄧㄤˊ ㄅㄢˋ強棒 ㄑㄧㄤˊ ㄅㄤˋ

以「強」開頭的其他條目,由本站依官方條目自動列出,僅供查檢線索,非語義推薦。

用法

用法說明

官方原文,未改寫
語義說明
比喻人沒有道理卻強自狡辯。
使用類別
用在「無理狡辯」的表述上。
例句
  1. 01.誠實為上策,我不願強詞奪理,掩過飾非。
  2. 02.你這番話擺明著是在強詞奪理,我懶得跟你辯了。
  3. 03.證據如此確鑿,還能容他強詞奪理,混淆黑白嗎?
  4. 04.他個性好強,明明理虧,也要強詞奪理辯解一番。
  5. 05.他這麼說是強詞奪理,站不住腳的,沒有人會信服。
  6. 06.他是老愛強詞奪理的人,有誰願意跟他討論問題呢?
  7. 07.事實勝於雄辯,你再強詞奪理,也改變不了大家信念。
  8. 08.你先動手打了人,卻還強詞奪理要人道歉,真沒天良!
  9. 09.此事法官自有公斷,不容他在法庭強詞奪理,狡辯耍賴!
  10. 10.他的話開頭還有些道理,但到後面就完全是強詞奪理了。
典源

典源 唐.神清《北山錄.卷三.合霸王》

官方原文,未改寫

三國初,吳人未甚信。天竺沙門康僧會始造於吳,締搆行道,孫權以為誣。……孫皓狂虐不道,國將病矣!初廢毀淫祠,延及寺宇,群臣議曰︰「佛之威力不並餘神,僧會感靈。太皇創寺,今若輕廢,恐貽後悔。皓意未謂之然,使張昱至寺詰會,會才辯奇拔,昱不能加,乃復于皓。1皓大集公卿2洎3庶寮,徵會以車馬,既至,皓強詞昧理,取會不及已。

而會酬抗盡典謨之體,推引叶忠良之議。皓然知其不可屈,乃革容而敬焉。

注釋
  • 皓孫皓(西元242∼284),三國吳皇帝,字元宗,一名彭祖,字皓宗。孫皓個性專橫殘暴,奢侈荒淫,大失民心。天紀四年,晉武帝六路出兵攻吳,皓出降,在位十六年,後封為歸命侯。
  • 洎音ㄐㄧˋ。到、及。
  • 庶寮眾官。寮,同「僚」。
典故

典故說明

官方原文,未改寫

「強詞奪理」原作「強詞昧理」。佛教約於東漢明帝時正式傳入中國,但一直僅流傳於北方,並未傳入江南。直到東漢末年,部分佛教徒為了躲避中原的戰亂,遷居吳地,佛教才隨之進入江南。據唐.神清《北山錄.卷三.合霸王》載,東吳孫權赤烏年間,天竺僧人康僧會為在江南弘法,來到建業,奉勸孫權信佛並建寺塔,顯佛骨舍利神蹟,於是孫權命人建塔十三座,自此篤信佛教。後來孫皓繼位,他暴虐無道,施行苛政,並要拆毀廟宇,褻瀆神佛。眾臣力勸不可,他們認為佛之能力跟其餘眾神不同,且佛塔是先王所建,若輕易拆毀,恐怕會遭到天譴,到時就後悔莫及了。孫皓因此猶豫不決,決定派張昱先去會見僧會,試探他的實力。張昱年輕好辯,又不信鬼神之事,向僧會提出了不少詰難。僧會雖已年老,但面對張昱的詰問仍回答得頭頭是道,使張昱無懈可擊,反被折服,只得回去向孫皓覆命。孫皓知道了僧會的辯才無礙之後,更想見他一面,於是召集了公卿百官,又派人去接僧會入宮。僧會來到宮中之後,孫皓也提出許多問題想要辯倒僧會,他問僧會說:「佛教所宣揚的是什麼道理呢?」僧會回答:「是視眾生平等。君王能夠愛民,使人民安居樂業;人民能懂孝悌仁義,互相友愛。」孫皓聽了之後又說:「這不都是孔孟的道理嗎?」僧會回答:「佛法與孔孟之道有相同之處,也有不同之處。孔孟主要傳揚人倫,這點與佛法是一樣的,但是佛法更加廣泛,提及因緣生滅、諸行無常,這則是孔孟之道所沒有的。」孫皓雖然強自狡辯,但仍無法辯倒僧會,也就不敢隨便毀壞廟宇佛像了。後來「強詞奪理」這句成語,就從這裡的原文「強詞昧理」演變而出,用來形容沒有道理卻強行狡辯,硬說成有理。

書證

歷代書證

共 3 條官方原文,未改寫
書證
  1. 01.《三國演義》第四三回:「孔明所言,皆強詞奪理,均非正論,不必再言。」
  2. 02.《兒女英雄傳》第二六回:「此時姑娘越聽張金鳳的話有理,並且還不是強詞奪理,早把一番怒氣,撇在九霄雲外,心裡只有暗暗的佩服。」
  3. 03.《鏡花緣》第六一回:「無如那些喜茶好酒之人,一聞此言,無不強詞奪理,百般批評,並且啞然失笑。」
說明

本站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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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錄
教育部《成語典》字詞號 227,本頁整理 1 個義項。
跨辭典
同一詞另有 2 筆他部辭典條目,可用頁首「切換辭典」互相對照。
編排
釋義、例詞與書證依原文順序分段呈現,文字一字未改;標題、導覽、易混提示與索引連結為本站編排。
依據版本
教育部四部辭典民國 115 年 9 月 29 日網路版。官方釋義逐字照錄,未改寫;分段與標籤為本站編排。
編寫與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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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教育部《成語典》(強詞奪理),取用日期 2026-11-03。引用時請標明辭典名稱與本站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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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資訊
資料採「創用 CC-姓名標示-禁止改作 臺灣 3.0 版授權條款」釋出;本站依原樣呈現,未改寫釋義。內容最後更新:2026-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