俑,古代用來殉葬的人偶
- 辭典
- 成語典
- 義項
- 1
始作俑者的意思
官方原文,未改寫俑,古代用來殉葬的人偶。「始作俑者」指最初製作人俑來殉葬的人。孔子認為雖然用假人陪葬,在意念上實在仍與用真人陪葬無異,所以指責最初發明俑的人,一定會得到報應,絕子絕孫。語出《孟子.梁惠王上》。後用「始作俑者」比喻首創惡例的人。
逐字釋義
本站整理逐字釋義取自教育部各部辭典的單字條目,原文照錄;拆解方式與連結為本站編排。
外文對譯
本站整理(lit.) the first person to make funerary figurines (idiom); (fig.) the originator of an evil practice CC-CEDICT(英漢)・shi3 zuo4 yong3 zhe3・CC BY-SA 4.0
Urheber einer Freveltat (jmd., der als erster einer üblen Tat den Weg ebnet) (S) HanDeDict(德漢)・shi3 zuo4 yong3 zhe3・CC BY-SA 2.0
外文對譯取自開放授權辭典(英 CC-CEDICT、法 CFDICT、德 HanDeDict),依 CC BY-SA 授權、可改作,與上方教育部釋義的 CC BY-ND 分區標示;本站僅比對詞頭後原樣列出,未改寫。
跨辭典差異
官方欄位| 辭典 | 部首 | 總筆畫 | 義項數 |
|---|---|---|---|
| 國語辭典簡編本 | 女 | 8 | 1 |
|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 — | — | 1 |
| 成語典 | — | — | 1 |
同一詞在四部辭典的欄位與義項切分未必相同,本表並列各部辭典的官方欄位供對照;義項數為本站依官方釋義分段計算。
詞語關聯
官方欄位- 近義成語
- 罪魁禍首
同詞首字詞
本站依官方欄位自動列出始 ㄕˇ始末 ㄕˇ ㄇㄛˋ始基 ㄕˇ ㄐㄧ始終 ㄕˇ ㄓㄨㄥ始創 ㄕˇ ㄔㄨㄤˋ始祖 ㄕˇ ㄗㄨˇ
以「始」開頭的其他條目,由本站依官方條目自動列出,僅供查檢線索,非語義推薦。
用法說明
官方原文,未改寫- 語義說明
- 比喻首創惡例的人。
- 使用類別
- 用在「禍源惡首」的表述上。
- 01.都是你這個始作俑者,害大家都受到牽連。
- 02.為收到殺雞儆猴的效果,老師處罰犯規的始作俑者。
- 03.既然你是這件事的始作俑者,後果如何收拾,自然由你來承擔。
- 04.事到如今,再去追究誰是始作俑者已無太大意義,當務之急是找出解決的方法。
- 05.在這片河川地,傾倒垃圾的始作俑者,實在可惡,如今垃圾堆積如山,不知該如何處理。
典源 《孟子.梁惠王上》
官方原文,未改寫梁惠王曰:「寡人願安承教。」孟子對曰:「殺人以挺與刃,有以異乎?」曰:「無以異也。」「以刃與政,有以異乎?」曰:「無以異也。」曰:「庖有肥肉,廄有肥馬,民有飢色,野有餓莩,此率獸而食人也。獸相食,且人1惡之,為民父母,行政不免於率獸而食人,1惡在其為民父母也?3仲尼曰:『始作4俑者,其5無後乎!』為其象人而用之也。如之何其使6斯民飢而死也?」
- 惡音ㄨˋ,憎恨、討厭。
- 惡音ㄨ,如何、怎麼。
- 仲尼孔丘(西元前551∼前479),字仲尼,春秋魯人。生有聖德,學無常師,相傳曾問禮於老聃,學樂於萇弘,學琴於師襄。初仕魯,為司寇,攝行相事,魯國大治。後周遊列國十三年,不見用,年六十八,返魯,晚年致力整理古代經典。有弟子三千,身通六藝者七十二人,開平民教育先河,後世尊為「至聖先師」。亦稱為「孔子」。
- 俑音ㄩㄥˇ,古代用來殉葬的人偶,通常為木製或泥製。
- 無後沒有後嗣。
- 斯民這些人民。斯,這。
典故說明
官方原文,未改寫「始作俑者」的「俑」,指的是古代用來殉葬的人偶。「始作俑者」則是指發明以俑陪葬的人。在殷周時期,貴族或有身分地位的人,死後往往會以活人陪葬,例如春秋時的秦武公,死時陪葬者多達六十餘人,秦穆公死時陪葬者更多達百餘人。後來,以活人殉葬的風俗逐漸被廢除,改以木製或土製人偶取而代之,即所謂的「俑葬」。孔子對於這樣的習俗極為厭惡,他認為用像人的俑陪葬,在意念上其實與用真人陪葬沒有差別,都是非常殘忍的,所以他說:「始作俑者,其無後乎!」就是指責最初那個發明以俑陪葬的人,一定會得到報應,絕子絕孫。後來孟子向梁惠王談為政之道時曾引用孔子的這句話,他說:「大王您自己廚房裡有肥肉,馬廄裡有肥馬,人民卻面有飢色,餓倒路旁,這跟帶領野獸吃人有何不同?野獸相食,人民尚且覺得厭惡,為民父母者卻率獸食人,這樣如何為民父母呢?對於以俑陪葬這樣的行為,孔子都因俑太過於像人而加以嚴厲指責,更何況您是真讓人民活活餓死啊!」在此,「始作俑者」仍是指最初那個發明以俑陪葬的人,後來「始作俑者 」則被用來比喻首創惡例的人。如清人張潮《虞初新志.卷一.姜貞毅先生傳》引魏禧語:「北鎮撫司獄廷杖、立枷諸制,此秦法所未有。始作俑者,罪可勝道哉!」意思是說,「廷杖」、「立枷」這樣的刑罰,即使是秦代都沒有,發明這種殘忍刑罰的人,真是罪大惡極啊!
歷代書證
共 4 條官方原文,未改寫書證
- 01.《孟子.梁惠王上》:「仲尼曰:『始作俑者,其無後乎!』為其象人而用之也。」(源)
- 02.宋.胡仔《苕溪漁隱叢話.前集.卷四六.東坡九》:「則知始作俑者,大可罪也。」
- 03.《虞初新志.卷一.姜貞毅先生傳》:「魏禧曰:『……北鎮撫司獄廷杖、立枷諸制,此秦法所未有。始作俑者,罪可勝道哉!』」
- 04.《鏡花緣》第七九回:「你要提起『左手如托泰山』這句,真是害人不淺!當日不知那個始作俑者,忽然用個『托』字,初學不知,往往弄成大病,實實可恨!」
本站說明
本站整理- 收錄
- 教育部《成語典》字詞號 1192,本頁整理 1 個義項。
- 跨辭典
- 同一詞另有 2 筆他部辭典條目,可用頁首「切換辭典」互相對照。
- 編排
- 釋義、例詞與書證依原文順序分段呈現,文字一字未改;標題、導覽、易混提示與索引連結為本站編排。
- 依據版本
- 教育部四部辭典民國 115 年 9 月 29 日網路版。官方釋義逐字照錄,未改寫;分段與標籤為本站編排。
- 引用
- 教育部《成語典》(始作俑者),取用日期 2026-11-02。引用時請標明辭典名稱與本站站名。
相關閱讀與詞表
本站整理- 所屬詞表
- 成語總表
來源與授權
- 資料來源
- 教育部《成語典》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創用 CC-姓名標示-禁止改作 臺灣 3.0 版授權條款」釋出;本站依原樣呈現,未改寫釋義。內容最後更新:2026-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