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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刀殺人

ㄐㄧㄝˋ ㄉㄠ ㄕㄚ ㄖㄣˊ jiè dāo shā rén 返回辭典

借別人的刀來殺人,比喻假他人之手去害人

辭典
成語典
義項
1
釋義

借刀殺人的意思

官方原文,未改寫
  1. 借別人的刀來殺人,比喻假他人之手去害人。※語或出明.汪廷訥《三祝記.卷上.造陷》。

拆解

逐字釋義

本站整理
借
ㄐㄧㄝˋ 暫時向人告貸財物 「借」完整條目
刀
ㄉㄠ 武器名 「刀」完整條目
殺
ㄕㄚ 以刀或武器使人或禽獸等失去生命 「殺」完整條目
人
ㄖㄣˊ 具有高度智慧和靈性,且能製造並使用工具以進行勞動的高等動物 「人」完整條目

逐字釋義取自教育部各部辭典的單字條目,原文照錄;拆解方式與連結為本站編排。

對譯

外文對譯

本站整理
英文

to lend sb a knife to kill sb; to get sb else to do one's dirty work; to attack using the strength of another (idiom) CC-CEDICT(英漢)・jie4 dao1 sha1 ren2・CC BY-SA 4.0

德文

Mit dem Messer eines Anderen töten. 3. Strategem (Mil); durch fremde Hand jmdn. töten (Sprichw); sich die Hände nicht schmutzig machen (Sprichw) HanDeDict(德漢)・jie4 dao1 sha1 ren2・CC BY-SA 2.0

外文對譯取自開放授權辭典(英 CC-CEDICT、法 CFDICT、德 HanDeDict),依 CC BY-SA 授權、可改作,與上方教育部釋義的 CC BY-ND 分區標示;本站僅比對詞頭後原樣列出,未改寫。

差異

跨辭典差異

官方欄位
辭典部首總筆畫義項數
國語辭典簡編本人101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1
成語典——1

同一詞在四部辭典的欄位與義項切分未必相同,本表並列各部辭典的官方欄位供對照;義項數為本站依官方釋義分段計算。

關聯

詞語關聯

官方欄位
近義成語
二桃殺三士
參考詞語
借劍殺人
延伸

同詞首字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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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 ㄐㄧㄝˋ借名 ㄐㄧㄝˋ ㄇㄧㄥˊ借方 ㄐㄧㄝˋ ㄈㄤ借代 ㄐㄧㄝˋ ㄉㄞˋ借貸 ㄐㄧㄝˋ ㄉㄞˋ借道 ㄐㄧㄝˋ ㄉㄠˋ

以「借」開頭的其他條目,由本站依官方條目自動列出,僅供查檢線索,非語義推薦。

用法

用法說明

官方原文,未改寫
語義說明
比喻假他人之手去害人。
使用類別
用在「借他為己」的表述上。
例句
  1. 01.聽了你的一番分析,我才發現我是中了他的借刀殺人之計。
  2. 02.他這一招厲害,既交了新朋友,又借刀殺人,除掉了眼中釘。
  3. 03.雖然明知這是他的借刀殺人之計,卻苦無證據可以證明我的清白。
  4. 04.老李一再挑撥我和你之間的感情,其實是想借刀殺人,你可要想清楚!
  5. 05.他打算借刀殺人,借你的力量來打擊我,所以才不斷地在你面前說我的壞話。
  6. 06.他離間你和老王之間的感情,其實是要藉你來搞垮老王,正是所謂的「借刀殺人」。
  7. 07.這麼困難的事,他派你單獨前去談判,其實是要借刀殺人,先故意要你出醜,再趁機把你除掉。
典源

典源 ※明.汪廷訥《三祝記.卷上.造陷》

官方原文,未改寫

方今趙元昊謀反,勢甚猖獗。朝廷欲選將興師,恩相明日1表奏2仲淹為環慶路3經略招討使,以平4元昊,這所謂借刀殺人,又顯得恩相以德報怨。此計何如?

注釋
  • 表奏上表奏請。
  • 仲淹范仲淹(西元989∼1052),字希文。宋名臣,吳縣人。秀才時即以天下為己任,官至參知政事。元昊反,時仲淹經略陝西,號令嚴明,夏人不敢犯。喜好彈琴,然平日只彈〈履霜〉一曲,故時人稱之為范履霜。卒諡文正。
  • 經略招討使掌管招撫討伐事務之官。經略,唐始設,後多以節度使充任。宋置經略安撫司,掌兵民之事。明代於用兵時特置,權任極重,在總督之上。清初亦曾設有此職,中葉以後則廢。招討使,唐始設,有兵事暫置,宋多以大臣充任,元多置於邊塞,明為士官武職。
  • 元昊趙元昊(西元1103∼1148),西夏開國君主。李繼遷孫,又名曩霄,因先世宋賜趙姓,故稱為趙元昊。雄毅大略,不甘臣服於宋,遂稱帝,建國號夏。宋伐之不能克,乃封為夏國主。曾訂定官制、軍制、法律及創制西夏文字。卒諡武烈皇帝,廟號景宗。
典故

典故說明

官方原文,未改寫

「借刀殺人」指借別人的刀來殺人。例如在《後漢書.彌衡傳》裡有一則故事:東漢末年,有個名叫禰衡的年輕人,他相當有才華,但脾氣不好,常常得罪人。曹操本來很喜歡他,但後來被他傲慢的態度觸怒了,氣得想殺掉他。但又因為他聲名在外,怕遭來非議,於是將他送給荊州刺史劉表。劉表之前也聽聞禰衡的才華過人,對他十分禮遇,所有的文書奏章都徵詢他的意見。但禰衡仍不改暴躁的脾氣,以致劉表也受不了他,想到江夏太守黃祖跟他個性一樣,於是就將他送給黃祖。黃祖剛開始也相當重用他,而禰衡也克盡職責。但有一次黃祖在宴請賓客時,禰衡當場和他起了衝突,而且出言不遜,黃祖一怒之下就將他殺了。曹操當初把禰衡送給別人就是想借別人的手殺他,後來果然成真。這就是「借刀殺人」。明代戲曲《三祝記》裡,用到這句成語。劇中描述宋代名臣范仲淹的政敵想除掉范仲淹這個眼中釘,屬下便獻計說:「目前正值趙元昊的叛變,朝廷欲選將帶兵平亂,您不如明天上奏推薦范仲淹,他沒有帶兵經驗,說不定會死在前線,這正是借刀殺人之計,又可以顯現出您不計前嫌,以德報怨。」後來,「借刀殺人」就用來比喻假他人之手去害人。

書證

歷代書證

共 3 條官方原文,未改寫
書證
  1. 01.明.汪廷訥《三祝記》第一五齣:「朝廷欲選將興師,恩相明日表奏仲淹為環慶路經略招討使,以平元昊,這所謂借刀殺人。」(源)
  2. 02.《鏡花緣》第五八回:「有荼毒生靈的強盜,有暗箭傷人的強盜,有借刀殺人的強盜,有造言害人的強盜。」
  3. 03.《老殘遊記》第五回:「我當初恨他報案,毀了我兩個兄弟,所以用個『借刀殺人』的法子,讓他家吃幾個月官事,不怕不毀他一兩千吊錢。」
說明

本站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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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錄
教育部《成語典》字詞號 748,本頁整理 1 個義項。
跨辭典
同一詞另有 2 筆他部辭典條目,可用頁首「切換辭典」互相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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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版本
教育部四部辭典民國 115 年 9 月 29 日網路版。官方釋義逐字照錄,未改寫;分段與標籤為本站編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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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教育部《成語典》(借刀殺人),取用日期 2026-11-02。引用時請標明辭典名稱與本站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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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採「創用 CC-姓名標示-禁止改作 臺灣 3.0 版授權條款」釋出;本站依原樣呈現,未改寫釋義。內容最後更新:2026-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