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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法自斃

ㄗㄨㄛˋ ㄈㄚˇ ㄗˋ ㄅㄧˋ zuò fǎ zì bì 返回辭典

「作法自斃」之「斃」,典源作「敝」

辭典
成語典
義項
1
釋義

作法自斃的意思

官方原文,未改寫
  1. 「作法自斃」之「斃」,典源作「敝」。「敝」,義同「斃」。自己訂立的法規,反而使自己受害。比喻自作自受。語本《史記.卷六八.商君列傳》。
    △「作繭自縛」

拆解

逐字釋義

本站整理
作
ㄗㄨㄛ 工人、工匠 「作」完整條目
法
ㄈㄚ 在「沒法兒」、「想個法兒」等語詞中的音讀 「法」完整條目
自
ㄗˋ 起源的地方 「自」完整條目
斃
ㄅㄧˋ 倒下、仆倒 「斃」完整條目

逐字釋義取自教育部各部辭典的單字條目,原文照錄;拆解方式與連結為本站編排。

差異

跨辭典差異

官方欄位
辭典部首總筆畫義項數
國語辭典簡編本人71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1
成語典——1

同一詞在四部辭典的欄位與義項切分未必相同,本表並列各部辭典的官方欄位供對照;義項數為本站依官方釋義分段計算。

易混

易混字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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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音」為注音相同,「形近」為同部首且總筆畫相差一畫;清單由本站依官方欄位自動產生,用來提示容易混淆的字詞,非教育部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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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語關聯

官方欄位
延伸

同詞首字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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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ㄗㄨㄛ作畦 ㄗㄨㄛˋ ㄒㄧ作坊 ㄗㄨㄛ ˙ㄈㄤ作死 ㄗㄨㄛ ㄙˇ作酸 ㄗㄨㄛ ㄙㄨㄢ作揖 ㄗㄨㄛ ㄧ

以「作」開頭的其他條目,由本站依官方條目自動列出,僅供查檢線索,非語義推薦。

用法

用法說明

官方原文,未改寫
語義說明
比喻自作自受。
使用類別
用在「自取其禍」的表述上。
例句
  1. 01.這件事他是作法自斃,怨天尤人有何用?
  2. 02.身為官員如果貪贓枉法,終有一天會作法自斃。
  3. 03.商鞅雖然是作法自斃,但不也表示他的大公無私嗎?
  4. 04.你這種作法是在自掘墳墓,小心像商鞅一樣作法自斃。
  5. 05.那些掩耳盜鈴,貪贓枉法的官員,遲早會作法自斃的。
  6. 06.他誣賴了那麼多人,當然受到朋友的排斥,真是作法自斃。
  7. 07.他以為耍小聰明可以矇騙過去,結果作法自斃,被逮個正著。
辨析

辨析

官方原文,未改寫

「作法自斃」及「作繭自縛」都有做了某事,反使自己不利的意思。

「作法自斃」語義較重,指受害或滅亡;「作繭自縛」語義較輕,指陷入困境。

例句對照
作法自斃作繭自縛例句
○ㄨ你這種作法是在自掘墳墓,小心像商鞅一樣∼。
ㄨ○感情的事最易讓人∼,難以解脫。

〇 表適用;ㄨ 表不適用。

典源

典源 《史記.卷六八.商君列傳》

官方原文,未改寫

後五月,而秦孝公卒,太子立。1公子虔之徒告2商君欲反,3發吏捕商君。商君4亡,至5關下,6欲舍客舍。7客舍人不知其是商君也,曰:「商君之法,舍人8無驗者9坐之。」商君10喟然歎曰:「11嗟乎,為法之12敝一至此哉!」

去之魏。魏人怨其欺公子卬而破魏師,弗受。商君欲之他國。魏人曰:「商君,秦之賊。秦彊而賊入魏,弗歸,不可。」遂內秦。商君既復入秦,走商邑,與其徒屬發邑兵北出擊鄭。秦發兵攻商君,殺之於鄭黽池。秦惠王車裂商君以徇,曰:「莫如商鞅反者!」遂滅商君之家。

注釋
  • 公子虔秦國人,生卒年不詳。秦孝公兒子駟的師傅,反對商鞅變法的代表人物,曾經因為不遵守新法而受過劓刑。
  • 商君公孫鞅(西元前390?∼338),戰國時衛人。少好刑名法術之學,初為魏相公叔痤家臣,後入秦為相,說服秦孝公推行新法,秦國富強後,受封於商。因為用法嚴苛,樹敵眾多,孝公卒,遂被車裂而死。或稱「商鞅」、「衛鞅」。鞅,音ㄧㄤ。
  • 發吏差遣官吏。發,派遣。
  • 亡音ㄨㄤˊ,逃亡。
  • 關下函谷關附近。函谷關,約位於今河南省靈寶縣西南的關口。東起崤山,西至潼津,地形至為險要。戰國時為秦所建,故亦稱為「秦關」。
  • 欲舍客舍想要住宿在旅舍中。舍,音ㄕㄜˋ。第一個「舍」,動詞,住宿。
  • 客舍人旅舍主人。各本作「客人」,人上無舍字,今依《史記會注考證》本。
  • 無驗者沒有證件的人。驗,指證件。
  • 坐連坐。即一人犯罪,相關人員遭牽連而受罰。
  • 喟然嘆氣的樣子。喟,音ㄎㄨㄟˋ。
  • 嗟乎表示感嘆的發語詞。嗟,音ㄐㄧㄝ。
  • 敝傷害。
典故

典故說明

官方原文,未改寫

「作法自斃」原作「為法之敝」。據《史記.卷六八.商君列傳》載,戰國時期秦孝公任用商鞅治理國政,並接受變法主張,實施一連串改革,使得秦國逐漸走向富強,進而成為戰國七雄之一。由於商鞅執法非常嚴苛,得罪許多王親貴戚。孝公死後,惠公即位。惠公原本就對變法持反對意見,再加上公子虔等人對商鞅懷恨在心,密告他有謀反意圖,於是派遣官吏全力捉拿他到案。商鞅潛逃到函谷關時,想要到旅舍投宿,旅舍主人不知道他就是商鞅,說:「這是商鞅制定的法令,讓身分不明的人留宿旅舍,被查到了會遭到牽連而受罰。」拒絕讓他留宿。商鞅嘆氣說:「唉!自己訂立的法規,竟然把自己害到這種地步!」後來「作法自斃」這句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用來比喻自作自受。出現「作法自斃」的書證如:《聊齋志異.卷四.余德》:「余笑起,飛一巨觥;酒方引滿,蝶亦颺去。頃之,鼓又作,兩蝶飛集余冠。余笑云:『作法自斃矣。』亦引二觥。」

書證

歷代書證

共 2 條官方原文,未改寫
書證
  1. 01.《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一三回:「怎奈此時官場中人,十居其九是吃煙的,那一個肯建這個政策作法自斃呢?」
  2. 02.《聊齋志異.卷四.余德》:「余笑起,飛一巨觥;酒方引滿,蝶亦颺去。頃之,鼓又作,兩蝶飛集余冠。余笑云:『作法自斃矣。』亦引二觥。」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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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成語典》字詞號 33,本頁整理 1 個義項。
跨辭典
同一詞另有 2 筆他部辭典條目,可用頁首「切換辭典」互相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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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版本
教育部四部辭典民國 115 年 9 月 29 日網路版。官方釋義逐字照錄,未改寫;分段與標籤為本站編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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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教育部《成語典》(作法自斃),取用日期 2026-11-03。引用時請標明辭典名稱與本站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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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採「創用 CC-姓名標示-禁止改作 臺灣 3.0 版授權條款」釋出;本站依原樣呈現,未改寫釋義。內容最後更新:2026-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