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林
辭林

蓋棺論定

ㄍㄞˋ ㄍㄨㄢ ㄌㄨㄣˋ ㄉㄧㄥˋ gài guān lùn dìng 返回辭典

人一生的是非功過,要到死後才能論定

辭典
成語典
義項
1
釋義

蓋棺論定的意思

官方原文,未改寫
  1. 人一生的是非功過,要到死後才能論定。語本唐.杜甫〈君不見簡蘇徯〉詩。後亦用「蓋棺論定」比喻事情最後已有結論。

拆解

逐字釋義

本站整理
蓋
ㄍㄜˇ 地名 「蓋」完整條目
棺
ㄍㄨㄢ 裝斂屍體的器具 「棺」完整條目
論
ㄌㄨㄣˊ 《論語》的簡稱 「論」完整條目
定
ㄉㄧㄥˋ 確切的、不改變的 「定」完整條目

逐字釋義取自教育部各部辭典的單字條目,原文照錄;拆解方式與連結為本站編排。

對譯

外文對譯

本站整理
英文

don't pass judgment on a person's life until the lid is on the coffin (idiom) CC-CEDICT(英漢)・gai4 guan1 lun4 ding4・CC BY-SA 4.0

德文

Erst nach seinem Tod läßt sich über einen Menschen ein Urteil fällen. (Sprichw) HanDeDict(德漢)・gai4 guan1 lun4 ding4・CC BY-SA 2.0

外文對譯取自開放授權辭典(英 CC-CEDICT、法 CFDICT、德 HanDeDict),依 CC BY-SA 授權、可改作,與上方教育部釋義的 CC BY-ND 分區標示;本站僅比對詞頭後原樣列出,未改寫。

差異

跨辭典差異

官方欄位
辭典部首總筆畫義項數
國語辭典簡編本艸141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1
成語典——1

同一詞在四部辭典的欄位與義項切分未必相同,本表並列各部辭典的官方欄位供對照;義項數為本站依官方釋義分段計算。

關聯

詞語關聯

官方欄位
參考詞語
論定棺蓋
延伸

同詞首字詞

本站依官方欄位自動列出

蓋 ㄍㄜˇ蓋抹 ㄍㄞˋ ㄇㄛˇ蓋帽 ㄍㄞˋ ㄇㄠˋ蓋飯 ㄍㄞˋ ㄈㄢˋ蓋覆 ㄍㄞˋ ㄈㄨˋ蓋代 ㄍㄞˋ ㄉㄞˋ

以「蓋」開頭的其他條目,由本站依官方條目自動列出,僅供查檢線索,非語義推薦。

用法

用法說明

官方原文,未改寫
語義說明
人一生的是非功過,要到死後才能論定。&比喻事情最後已有結論。
使用類別
用在「最終確定」的表述上。&用在「最終確定」的表述上。
例句
  1. 01.王先生一生的成就,蓋棺論定地說,是功大於過。
  2. 02.等他死後,再來為他的一生功過蓋棺論定也不遲。
  3. 03.我們這一代的成就,得等到下一代來蓋棺論定才算數。
  4. 04.&
  5. 05.這件貪汙案已經三審定讞,如今總算蓋棺論定。
  6. 06.事情現在還沒到蓋棺論定的時候,你先別忙著下結論。
  7. 07.即使已經蓋棺論定,如有新事證,歷史也有重新翻案的可能。
典源

典源 唐.杜甫〈君不見簡蘇徯〉詩(據《全唐詩.卷二二二.杜甫》引)

官方原文,未改寫

君不見道邊廢棄池,君不見前者摧折桐。百年死樹中琴瑟,一斛舊水藏蛟龍。丈夫蓋棺事始定,君今幸未成老翁,何恨1顦顇在山中。

深山窮谷不可處,霹靂魍魎兼狂風。

注釋
  • 顦顇音ㄑㄧㄠˊ ㄘㄨㄟˋ,即「憔悴」。憂愁、困苦。
典故

典故說明

官方原文,未改寫

杜甫字子美,號少陵,有「詩聖」之稱。唐代詩人。在政治上不得志,中年後過著坎坷流離的生活,他的詩博大雄渾,千態萬狀,不僅慨嘆自己遭時不遇,亦反映出當時的社會動亂形態。故有「詩史」之名。此詩是杜甫勸勉友人應該出來為世人作事。杜甫舉枯桐可以製樂器,淺水可以藏蛟龍為例,說明人不應處於深山窮谷之中自我埋沒。杜甫認為,人一生的是非功過,要到死後才能論定,友人年力未衰,豈可隱遁山林?應該再出來為世人做事。後來「蓋棺論定」這句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用來指人一生的是非功過,要到死後才能論定。現在亦用來比喻事情最後已有結論。如:「即使已經蓋棺論定,如有新事證,歷史也有重新翻案的可能。」

書證

歷代書證

共 4 條官方原文,未改寫
書證
  1. 01.明.張煌言〈甲辰九月感懷〉詩四首之三:「莫道故人多玉碎,蓋棺論定未嫌遲。」
  2. 02.《警世通言.卷四.拗相公飲恨半山堂》:「所以古人說:『日久見人心。』又道:『蓋棺論始定。』不可以一時之譽,斷其為君子;不可以一時之謗,斷其為小人。」
  3. 03.《兒女英雄傳》第三七回:「莫講辰年到卯年,便一直到他蓋棺論定,也休想他把那煙袋鍋兒挖一挖。」
  4. 04.清.紀昀《閱微草堂筆記.卷一.灤陽消夏錄一》:「古稱蓋棺論定,觀於此事,知蓋棺猶難論定矣。」
說明

本站說明

本站整理
收錄
教育部《成語典》字詞號 923,本頁整理 1 個義項。
跨辭典
同一詞另有 2 筆他部辭典條目,可用頁首「切換辭典」互相對照。
編排
釋義、例詞與書證依原文順序分段呈現,文字一字未改;標題、導覽、易混提示與索引連結為本站編排。
依據版本
教育部四部辭典民國 115 年 9 月 29 日網路版。官方釋義逐字照錄,未改寫;分段與標籤為本站編排。
編寫與查核
編寫:本站編輯部 |見編寫方法與資料來源|回報錯誤
引用
教育部《成語典》(蓋棺論定),取用日期 2026-11-02。引用時請標明辭典名稱與本站站名。
閱讀

相關閱讀與詞表

本站整理
所屬詞表
成語總表
授權

來源與授權

授權資訊
資料採「創用 CC-姓名標示-禁止改作 臺灣 3.0 版授權條款」釋出;本站依原樣呈現,未改寫釋義。內容最後更新:2026-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