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示所得不足以抵補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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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不償失的意思
官方原文,未改寫表示所得不足以抵補所失。語本《後漢書.卷八七.西羌傳》。
△「貪小失大」
逐字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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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文對譯
本站整理the gains do not make up for the losses (idiom) CC-CEDICT(英漢)・de2 bu4 chang2 shi1・CC BY-SA 4.0
le jeu n'en vaut pas la chandelle CFDICT(法漢)・de2 bu4 chang2 shi1・CC BY-SA 4.0
sich nicht rechnen, es nicht wert sein (V) HanDeDict(德漢)・dei3 bu4 chang2 shi1・CC BY-SA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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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辭典差異
官方欄位| 辭典 | 部首 | 總筆畫 | 義項數 |
|---|---|---|---|
| 國語辭典簡編本 | 彳 | 11 | 1 |
|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 — | — | 1 |
| 成語典 | — | — | 1 |
同一詞在四部辭典的欄位與義項切分未必相同,本表並列各部辭典的官方欄位供對照;義項數為本站依官方釋義分段計算。
詞語關聯
官方欄位同詞首字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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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說明
官方原文,未改寫- 語義說明
- 表示所得不足以抵補所失。
- 使用類別
- 用在「得小失大」的表述上。
- 01.你老想占人家小便宜,小心會得不償失。
- 02.他做的是得不償失的買賣,難怪會蝕掉老本。
- 03.取魚而捨熊掌,任誰都不願做這種得不償失的事情。
- 04.現代人常為了追求名利而忽略健康,是件得不償失的事。
- 05.張三雖然得到一筆小錢,卻失去大家的信任,真是得不償失。
- 06.他不計成本地替孤兒院蓋房舍,雖然得不償失,卻樂在其中。
- 07.說謊雖然能暫時逃避問題,日後卻要用十個謊來自圓其說,最是得不償失的行為。
辨析
官方原文,未改寫「得不償失」及「貪小失大」都有得、失不相對等的意思。
「得不償失」側重於說明所得不及所失;「貪小失大」側重於因貪求小利而造成巨大損失。
| 得不償失 | 貪小失大 | 例句 |
|---|---|---|
| ○ | ㄨ | 現代人常為了追求名利而忽略健康,是件∼的事。 |
| ㄨ | ○ | 許多人因為貪圖小利而被騙走了一大筆錢,這種∼的例子不勝枚舉。 |
〇 表適用;ㄨ 表不適用。
典源 《後漢書.卷八七.西羌傳》
官方原文,未改寫論曰:「……自西戎作逆,未有陵斥上國若斯其熾也。和熹以女君親政,威不外接。朝議憚兵力之損,情存苟安。或以邊州難援,宜見捐棄;或懼疽食浸淫,莫知所限。謀夫回遑,猛士疑慮,遂徙西河四郡之人,雜寓關右之縣。發屋伐樹,塞其戀土之心;燔破貲積,以防顧還之思。於是諸將鄧騭、任尚、馬賢、皇甫規、張奐之徒,爭設雄規,更奉征討之命,徵兵會眾,以圖其隙。馳騁東西,奔救首尾,搖動數州之境,日耗千金之資。至於假人增賦,借奉侯王,引金錢縑綵之珍,徵糧粟鹽鐵之積。所以1賂遺購賞,轉輸2勞來之費,前後數十巨萬。
或梟剋酋健,摧破附落,降俘載路,牛羊滿山。軍書未奏其利害,而離叛之狀已言矣。故得不酬失,功不半勞。
- 賂遺購賞行賄、贈送、懸賞、賜予。遺,音ㄨㄟˋ,贈送。
- 勞來慰勉、招延。
典故說明
官方原文,未改寫「得不償失」原作「得不酬失」。漢時西羌所居區域,屬於西漢統轄範圍,由於漢代統治階級不斷侵奪西羌生存的空間,羌人抗爭前後延續一百餘年之久。羌人與漢朝力量對比雖然懸殊,數次抗爭都被漢朝鎮壓下來,但漢朝長期所耗費的人力金錢甚巨,等到羌人亂事略定,而漢朝的國勢也已衰弱了。所以范曄感歎說:國家付出這麼大的成本去平亂,但所得的效果卻是有限,並且造成國勢的衰敗,實在是「得不酬失」啊!酬,就是報償的意思。後來「得不償失」這個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用來指所得不足以抵補所失。出現「得不償失」的書證如宋.蘇軾〈和子由除日見寄〉詩:「往事今何追,忽若箭已釋;感時嗟事變,所得不償失。」
歷代書證
共 5 條官方原文,未改寫書證
- 01.宋.蘇軾〈和子由除日見寄〉詩:「往事今何追,忽若箭已釋;感時嗟事變,所得不償失。」
- 02.宋.陸游〈方德亨詩集序〉:「淫於富貴,移於貧賤,得不償失,榮不蓋媿。」
- 03.《明史.卷二三七.傅好禮等傳》:「贊曰:『……給事中程紹言嘉靖中採礦,費帑金三萬餘,得礦銀二萬八千五百,得不償失,因罷其役。』」
- 04.《清史稿.卷一二〇.食貨志一》:「延茂覆陳吉林開墾,始誤於旗、民之不和,繼誤於委員之自利,開局十六年,得不償失。」
- 05.清.魏源《魏源集.軍儲篇二》:「官特置局,稅其什之一二,而不立定額,將見銀之出不可思議,稅之入不可勝用,沛乎若泉源,浩乎如江河,何必官為開採,致防得不償失,財不足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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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成語典》字詞號 913,本頁整理 1 個義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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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版本
- 教育部四部辭典民國 115 年 9 月 29 日網路版。官方釋義逐字照錄,未改寫;分段與標籤為本站編排。
- 引用
- 教育部《成語典》(得不償失),取用日期 2026-11-02。引用時請標明辭典名稱與本站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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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與授權
- 資料來源
- 教育部《成語典》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創用 CC-姓名標示-禁止改作 臺灣 3.0 版授權條款」釋出;本站依原樣呈現,未改寫釋義。內容最後更新:2026-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