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三命令告誡
- 辭典
- 成語典
- 義項
- 1
三令五申的意思
官方原文,未改寫再三命令告誡。#語出《史記.卷六五.孫子吳起列傳.孫武》。
△「耳提面命」
逐字釋義
本站整理逐字釋義取自教育部各部辭典的單字條目,原文照錄;拆解方式與連結為本站編排。
外文對譯
本站整理to order again and again (idiom) CC-CEDICT(英漢)・san1 ling4 wu3 shen1・CC BY-SA 4.0
réitérer ses instructions et commandements; réitérer ses ordres; injonctions réitérées CFDICT(法漢)・san1 ling4 wu3 shen1・CC BY-SA 4.0
wiederholt auffordern (Sprichw) HanDeDict(德漢)・san1 ling4 wu3 shen1・CC BY-SA 2.0
外文對譯取自開放授權辭典(英 CC-CEDICT、法 CFDICT、德 HanDeDict),依 CC BY-SA 授權、可改作,與上方教育部釋義的 CC BY-ND 分區標示;本站僅比對詞頭後原樣列出,未改寫。
跨辭典差異
官方欄位| 辭典 | 部首 | 總筆畫 | 義項數 |
|---|---|---|---|
| 國語辭典簡編本 | 一 | 3 | 1 |
|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 — | — | 1 |
| 成語典 | — | — | 1 |
同一詞在四部辭典的欄位與義項切分未必相同,本表並列各部辭典的官方欄位供對照;義項數為本站依官方釋義分段計算。
詞語關聯
官方欄位同詞首字詞
本站依官方欄位自動列出三 ㄙㄚ三八 ㄙㄢ ㄅㄚ三巴 ㄙㄢ ㄅㄚ三北 ㄙㄢ ㄅㄟˇ三寶 ㄙㄢ ㄅㄠˇ三板 ㄙㄢ ㄅㄢˇ
以「三」開頭的其他條目,由本站依官方條目自動列出,僅供查檢線索,非語義推薦。
用法說明
官方原文,未改寫- 語義說明
- 再三命令告誡。
- 使用類別
- 用在「告誡教誨」的表述上。
- 01.學校三令五申,不准學生抽菸。
- 02.學校三令五申禁止學生到那口池塘游泳,但就是有人不聽。
- 03.事發之前,我已三令五申,告誡大家,大家就是當耳邊風。
- 04.行政院三令五申,要切實制止公務員利用職務之便脅迫民眾。
- 05.為了民眾行的安全,政府三令五申,禁止駕駛人於行車中使用手持電話。
- 06.縱然警方三令五申地要汽車駕駛人喝酒不開車,但有些民眾還是我行我素。
- 07.出發前老師曾經三令五申,遠足沿途要保持環境整潔,不可隨手亂丟垃圾。
- 08.教育部門三令五申地督促各學校,要設法減輕學生考試負擔,增加體育活動時間。
- 09.這些歹徒,無論當局怎樣三令五申,照樣販賣毒品,警方恨不得將他們一網打盡,送法嚴辦。
辨析
官方原文,未改寫「三令五申」及「耳提面命」都有再三提醒的意思。
「三令五申」側重於命令、告誡;「耳提面命」側重於訓誡、教誨。
- 形音辨誤
- 申,音ㄕㄣ。陳述、說明的意思。不可寫作「伸」。
| 三令五申 | 耳提面命 | 例句 |
|---|---|---|
| ○ | ㄨ | 學校∼,不准學生抽菸。 |
| ㄨ | ○ | 想當年離開家鄉時,父母曾∼,告誡我許多為人處世的道理。 |
〇 表適用;ㄨ 表不適用。
典源 #《史記.卷六五.孫子吳起列傳.孫武》*1*
官方原文,未改寫孫子武者,齊人也。以兵法見於吳王闔廬。闔廬曰:「子之十三篇,吾盡觀之矣,可以小試勒兵乎?」對曰:「可。」闔廬曰:「可試以婦人乎?」曰:「可。」於是許之,出宮中美女,得百八十人。孫子分為二隊,以王之寵姬二人各為隊長,皆令持戟。令之曰:「汝知而心與左右手背乎?」婦人曰:「知之。」孫子曰:「前,則視心;左,視左手;右,視右手;後,即視背。」婦人曰:「諾。」2約束既3布,乃設4鈇鉞,即三令五申之。於是鼓之右,婦人大笑。孫子曰:「約束不明,申令不熟,將之罪也。」復三令五申而鼓之左,婦人復大笑。孫子曰:「約束不明,申令不熟,將之罪也;既已明而不如法者,吏士之罪也。」乃欲斬左右隊長。
吳王從臺上觀,見且斬愛姬,大駭。趣使使下令曰:「寡人已知將軍能用兵矣。寡人非此二姬,食不甘味,願勿斬也。」孫子曰:「臣既已受命為將,將在軍,君命有所不受。」遂斬隊長二人以徇。用其次為隊長,於是復鼓之。婦人左右前後跪起皆中規矩繩墨,無敢出聲。
- 典故或見於《尹文子》逸文。
- 約束指軍令。
- 布宣告。
- 鈇鉞音ㄈㄨ ㄩㄝˋ,古代之刑具,引申為刑罰。
典故說明
官方原文,未改寫孫武是春秋著名的兵法家,本為齊國人,後來成為吳王闔閭的將軍,大敗楚國,威逼齊、晉,震驚諸侯。孫武著有兵法十三篇,主要內容為分析戰爭形勢,探討軍事作戰策略、方式。《孫子兵法》被後世尊為「兵經」。當時孫武帶著自己寫的兵法去見吳王闔閭,吳王看了以後,雖然覺得孫武寫得不錯,但仍有點不信任,便問孫武:「你的兵法我都看過了,可以試試指揮軍隊嗎?」孫武說:「當然可以。」吳王存心要給孫武出難題,又問:「那用婦女來試驗也可以嗎?」孫武也說可以。於是吳王召集了宮中的嬪妃宮女,一共一百八十名,讓孫武指揮她們。孫武先將她們分成兩隊,命吳王最寵愛的兩個嬪妃做隊長,讓她們每個人都手持長戟,然後發布命令,要她們依令而行。女兵們都說:「明白了。」孫武又抬出鈇鉞等刑具,設定刑罰,並再三向她們申戒,一定要澈底服從軍令。但是當孫武擊鼓發出號令,女兵們卻大笑起來,完全沒有依令行動。孫武就說:「沒有把命令解釋清楚,這是將官的過失。」於是孫武再將剛才的命令詳細解說一次,接著又擊鼓發出號令。但是女兵仍然大笑,沒有依令行動。孫武便說:「沒有把命令解釋清楚,是將官的過失;既然命令已經解釋清楚,卻仍不肯聽令,這就是隊長和士兵們的錯了。」於是孫武命令隨從把兩個隊長推出斬首。吳王本來只是好玩,沒想到孫武竟然真的要斬他的愛姬,嚇得連忙下令阻止,說:「我剛才只是想試試先生的能力,現在我已經知道先生真的很會帶兵,就請先生不要將我的愛姬斬首吧!」孫武卻回答:「我既然已經受命為將領,將領身在軍隊中,就無法完全聽從國君的命令。」仍舊斬了兩個隊長,以收儆戒之效。之後女兵們便完全聽從孫武的命令,不敢再當成兒戲了。「三令五申」是再三的命令告誡的意思,應是當時練兵常用術語,為後人所沿用。
歷代書證
共 6 條官方原文,未改寫書證
- 01.《孔叢子.問軍禮》:「三令五申既畢,遂禱戰,祈克于上帝,然後即敵。」
- 02.漢.趙曄《吳越春秋.闔閭內傳》:「約束不明,申令不信,將之罪也。既以約束,三令五申,卒不卻行,士之過也。」
- 03.漢.張衡〈東京賦〉:「三令五申,示戮斬牲。」
- 04.《宋書.卷七二.文九王列傳.建平宣簡王宏》:「三令五申,以齊其心,使動止應規,進退中律。」
- 05.宋.許顗《彥周詩話》:「暗嗚叱吒,化為佛聲,三令五申,易為佛名。」
- 06.《三國演義》第八三回:「次日,陸遜升帳喚諸將曰:『吾欽承王命,總督諸軍,昨已三令五申,令汝等各處堅守;俱不遵吾令,何也?』」
本站說明
本站整理- 收錄
- 教育部《成語典》字詞號 266,本頁整理 1 個義項。
- 跨辭典
- 同一詞另有 2 筆他部辭典條目,可用頁首「切換辭典」互相對照。
- 編排
- 釋義、例詞與書證依原文順序分段呈現,文字一字未改;標題、導覽、易混提示與索引連結為本站編排。
- 依據版本
- 教育部四部辭典民國 115 年 9 月 29 日網路版。官方釋義逐字照錄,未改寫;分段與標籤為本站編排。
- 引用
- 教育部《成語典》(三令五申),取用日期 2026-11-03。引用時請標明辭典名稱與本站站名。
相關閱讀與詞表
本站整理- 所屬詞表
- 成語總表
來源與授權
- 資料來源
- 教育部《成語典》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創用 CC-姓名標示-禁止改作 臺灣 3.0 版授權條款」釋出;本站依原樣呈現,未改寫釋義。內容最後更新:2026-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