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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審公廨

ㄏㄨㄟˋ ㄕㄣˇ ㄍㄨㄥ ㄒㄧㄝˋ huì shěn gōng xiè 返回辭典

清末列強在中國租界內強行設立的審判機關

辭典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多音
非多音字
義項
1
釋義

會審公廨的意思

官方原文,未改寫
  1. 清末列強在中國租界內強行設立的審判機關。專門審判中外的互訟事件,審判官由外國領事或其委派人員充任,與中國會審官會同審理,實際上審判實權橾在外人手裡。後改為特區法院,民國十六年撤銷。

拆解

逐字釋義

本站整理
會
ㄍㄨㄟˋ 參見「會稽」條 「會」完整條目
審
ㄕㄣˇ 知道、明白、清楚 「審」完整條目
公
ㄍㄨㄥ 平分 「公」完整條目
廨
ㄐㄧㄝˋ (一)之又音 「廨」完整條目

逐字釋義取自教育部各部辭典的單字條目,原文照錄;拆解方式與連結為本站編排。

延伸

同詞首字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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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 ㄍㄨㄟˋ會稽 ㄍㄨㄟˋ ㄐㄧ會弁 ㄎㄨㄞˋ ㄅㄧㄢˋ會計 ㄎㄨㄞˋ ㄐㄧˋ會撮 ㄎㄨㄞˋ ㄗㄨㄟˋ會子 ㄏㄨㄟˇ ˙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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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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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錄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字詞號 051340084,本頁整理 1 個義項。
跨辭典
此詞僅見於《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編排
釋義、例詞與書證依原文順序分段呈現,文字一字未改;標題、導覽、易混提示與索引連結為本站編排。
依據版本
教育部四部辭典民國 115 年 9 月 29 日網路版。官方釋義逐字照錄,未改寫;分段與標籤為本站編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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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會審公廨),取用日期 2026-11-02。引用時請標明辭典名稱與本站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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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資訊
資料採「創用 CC-姓名標示-禁止改作 臺灣 3.0 版授權條款」釋出;本站依原樣呈現,未改寫釋義。內容最後更新:2026-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