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聲名狼藉」
- 辭典
- 成語典
- 義項
- 1
聲名狼籍的意思
官方原文,未改寫即「聲名狼藉」。見「聲名狼藉」條。01.
- 清.宣鼎《夜雨秋燈錄.卷三.珊珊》:「邑之仕宦眷屬聞之,咸不平,聲名益狼籍。」
02.清.百一居士《壺天錄》卷上:「翁怒曰:『彼無賴子,聲名狼籍,伺吾等出外而來,遺物於室,是女之不肖也。」
逐字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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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詞首字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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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源
官方原文,未改寫此處所列為「聲名狼藉」之典源,提供參考。
典故說明
官方原文,未改寫此處所列為「聲名狼藉」之典故說明,提供參考。「聲名狼藉」原作「惡聲狼籍」。比喻名聲非常惡劣。在《史記.卷八八.蒙恬列傳》中,記述了蒙恬和他弟弟蒙毅的事跡。他們都是秦國的功臣,為秦始皇兼併六國,立下許多汗馬功勞,受到秦始皇的寵信;但秦始皇駕崩後,胡亥繼位,聽信趙高的讒言,命令蒙毅自殺。蒙毅對傳命的使者說:「從前秦穆公殺了三位良臣,判處百里奚以不應得的罪名,所以得到『繆』的諡號(諡法:「傷人蔽賢曰『繆』」。後通作「穆」。);秦昭襄王殺白起;楚平王殺伍奢;吳王夫差殺伍子胥。這四個國君,都犯了錯殺重臣的過錯,而遭到天下人的非議,被視為昏君,因此『籍於諸侯』。請好好考慮,千萬別濫殺忠良!」但是使者知道胡亥的心意,所以還是把蒙毅殺了。司馬貞看了《史記》,對「籍於諸侯」作了註解:「惡聲狼籍,布於諸國。」就是說那些昏君濫殺忠臣的惡名,遍布各國。後來「聲名狼藉」這句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用來比喻名聲非常惡劣。主於「狼藉」一詞,見於《史記.卷一二六.滑稽列傳.淳于髡》:「日暮酒闌,合尊促坐,男女同席,履舄交錯,杯盤狼藉。」《通俗編.獸畜》引唐.蘇鶚《蘇氏演義》:「狼藉草而臥,去則滅亂;故凡物之縱橫散亂者,謂之『狼藉』。」
歷代書證
共 2 條官方原文,未改寫書證
- 01.清.宣鼎《夜雨秋燈錄.卷三.珊珊》:「邑之仕宦眷屬聞之,咸不平,聲名益狼籍。」
- 02.清.百一居士《壺天錄》卷上:「翁怒曰:『彼無賴子,聲名狼籍,伺吾等出外而來,遺物於室,是女之不肖也。」
本站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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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成語典》字詞號 4182,本頁整理 1 個義項、2 條書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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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版本
- 教育部四部辭典民國 115 年 9 月 29 日網路版。官方釋義逐字照錄,未改寫;分段與標籤為本站編排。
- 引用
- 教育部《成語典》(聲名狼籍),取用日期 2026-11-02。引用時請標明辭典名稱與本站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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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與授權
- 資料來源
- 教育部《成語典》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創用 CC-姓名標示-禁止改作 臺灣 3.0 版授權條款」釋出;本站依原樣呈現,未改寫釋義。內容最後更新:2026-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