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和「秉」的差別在哪?
意思、用法與例句對照
「私」與「秉」教育部辭典未將兩者互列為相似詞,同屬「禾」部。
釋義、用例與書證取自教育部辭典,原文照錄;結論句與對照表由本站依官方欄位整理,非教育部原文。編輯撰寫的辨析文章將陸續補上。
對照
兩者對照表
官方欄位| 項目 | 私 | 秉 |
|---|---|---|
| 辭典 |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
| 注音 | ㄙ | ㄅㄧㄥˇ |
| 漢語拼音 | sī | bǐng |
| 部首 | 禾 | 禾 |
| 總筆畫 | 7 | 8 |
| 義項數 | 10 | 8 |
| 互列相似詞 | 否 | 否 |
| 相似詞 | — | — |
| 相反詞 | — | — |
| 條目 | 看「私」完整條目 | 看「秉」完整條目 |
「互列相似詞」由本站比對兩邊官方欄位得出;其餘各列皆為教育部辭典的官方欄位。
釋義
「私」官方釋義
官方原文,未改寫
名
屬於個人事物。與「公」相對。
如:「大公無私」。
- 《書經.周官》:「以公滅私,民其允懷。」
財產。《儒林外史》第三回:「你不看見城裡張府上那些老爺,都有萬貫家私。」
私下的言行舉止。
- 《論語.為政》:「退而省其私,亦足以發。回也不愚。」
古代指姊妹的丈夫。
- 《詩經.衛風.碩人》:「邢侯之姨,譚公為私。」
非法的貨物。
如:「走私」、「緝私」。
指生殖器官。
- 清.袁枚《子不語.卷一一.醫妒》:「然裙裂損,幾露其私焉。」
個人的、非官方的。
如:「私宅」、「私怨」、「私塾」、「私生活」。
非法、不公開的。
如:「私鹽」、「私娼」。
暗中的、祕密的。
如:「私議」、「私相授受」。
- 《史記.卷七九.范雎蔡澤傳》:「與私約而去。」
- 唐.白居易〈長恨歌〉:「七月七日長生殿,夜半無人私語時。」
偏重一方。
- 《禮記.孔子閒居》:「天無私覆,地無私載,日月無私照。」
出處: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原文照錄、未改寫;依 CC BY-ND 3.0 TW 授權 · 官方檢視。
用例
- 大公無私
釋義
「秉」官方釋義
官方原文,未改寫
名
成把、成束的穀物。
- 《說文解字.又部》:「秉,禾束也。」
- 《詩經.小雅.甫田》:「彼有遺秉,此有滯穗。」
- 南朝梁.范縝〈神滅論〉:「豈不以僧有多稌之期,友無遺秉之報?」
量詞。古代計算容量的單位。十六斛為「一秉」。
- 《集韻.上聲.梗韻》:「秉,或曰粟十六斛為秉。」
- 《論語.雍也》:「冉子與之粟五秉。」
權柄。通「柄」。
- 《管子.小匡》:「治國不失秉,臣不如也。」
- 《史記.卷七九.范睢蔡澤傳》:「吾聞先生相李兌,曰『百日之內持國秉』,有之乎?」
姓。如漢代有秉寬。
用手執握。
- 《文選.古詩十九首.生年不滿百》:「晝短苦夜長,何不秉燭遊!」
保持、堅持。唐.皇甫冉〈太常魏博士遠出賊庭江外相逢因敘其事〉詩:「秉節身常苦,求仁志不違。」
- 元.劉時中〈端正好.眾生靈遭魔障套.三煞〉:「這相公主見宏深,秉心仁恕。」
主持、掌握。
- 《詩經.小雅.節南山》:「秉國之均,四方是維。」
- 《新唐書.卷八四.李密傳》:「(王儒信)勸讓自為大冢宰,總秉眾務,收密權。」
根據、依循。
如:「秉公處理」。
出處: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原文照錄、未改寫;依 CC BY-ND 3.0 TW 授權 · 官方檢視。
用例
- 秉公處理
問答
常見問題
本站整理「私」和「秉」有什麼不同?
「私」與「秉」教育部辭典未將兩者互列為相似詞,同屬「禾」部。本頁並列兩者在教育部辭典的官方釋義、用例與書證,可直接對照義項與用法。
「私」和「秉」可以互換嗎?
教育部辭典未將兩者互列為相似詞,兩者語意不同,不宜互換使用。
「私」和「秉」怎麼讀?
「私」讀作 ㄙ(sī);「秉」讀作 ㄅㄧㄥˇ(bǐng)。
方法
編寫方法與資料來源
本站整理- 釋義、用例、書證與辨析: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原文照錄並標示出處(官方原文,未改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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