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柄」和「秉」的差別在哪?
意思、用法與例句對照
「柄」與「秉」教育部辭典未將兩者互列為相似詞,注音同為「ㄅㄧㄥˇ」,屬同音詞。
釋義、用例與書證取自教育部辭典,原文照錄;結論句與對照表由本站依官方欄位整理,非教育部原文。編輯撰寫的辨析文章將陸續補上。
對照
兩者對照表
官方欄位| 項目 | 柄 | 秉 |
|---|---|---|
| 辭典 |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
| 注音 | ㄅㄧㄥˇ | ㄅㄧㄥˇ |
| 漢語拼音 | bǐng | bǐng |
| 部首 | 木 | 禾 |
| 總筆畫 | 9 | 8 |
| 義項數 | 7 | 8 |
| 互列相似詞 | 否 | 否 |
| 相似詞 | — | — |
| 相反詞 | — | — |
| 條目 | 看「柄」完整條目 | 看「秉」完整條目 |
「互列相似詞」由本站比對兩邊官方欄位得出;其餘各列皆為教育部辭典的官方欄位。
釋義
「柄」官方釋義
官方原文,未改寫
名
本指斧頭的把手處,後來凡器物上可執之處都稱為「柄」。
如:「刀柄」、「傘柄」。
量詞。計算有柄器物的單位。
如:「一柄鋤頭」、「兩柄大刀」。
植物葉片下方、花下方或子房下方以及蘭花花粉塊、真菌子實體下方似帶狀或柱狀的組織。
如:「花柄」、「葉柄」。
言語或行為可被人當作攻擊、要挾的事情,或作為取笑的話題。
如:「把柄」、「話柄」、「笑柄」。
根本。
- 《國語.齊語》:「治國家不失其柄,弗若也。」
- 唐.白居易〈與元九書〉:「五帝三皇所以直道而行,垂拱而理者,揭此以為大柄,決此以為大竇也。」
權力。
- 漢.班彪〈王命論〉:「故雖遭罹厄會,竊其權柄。」
唐.韓愈〈謁衡嶽廟遂宿嶽寺題門樓〉詩:「火維地荒足妖怪,天假神柄專其雄。」
執掌、操持。
如:「柄國」、「柄政」。
出處: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原文照錄、未改寫;依 CC BY-ND 3.0 TW 授權 · 官方檢視。
用例
- 刀柄
- 傘柄
釋義
「秉」官方釋義
官方原文,未改寫
名
成把、成束的穀物。
- 《說文解字.又部》:「秉,禾束也。」
- 《詩經.小雅.甫田》:「彼有遺秉,此有滯穗。」
- 南朝梁.范縝〈神滅論〉:「豈不以僧有多稌之期,友無遺秉之報?」
量詞。古代計算容量的單位。十六斛為「一秉」。
- 《集韻.上聲.梗韻》:「秉,或曰粟十六斛為秉。」
- 《論語.雍也》:「冉子與之粟五秉。」
權柄。通「柄」。
- 《管子.小匡》:「治國不失秉,臣不如也。」
- 《史記.卷七九.范睢蔡澤傳》:「吾聞先生相李兌,曰『百日之內持國秉』,有之乎?」
姓。如漢代有秉寬。
用手執握。
- 《文選.古詩十九首.生年不滿百》:「晝短苦夜長,何不秉燭遊!」
保持、堅持。唐.皇甫冉〈太常魏博士遠出賊庭江外相逢因敘其事〉詩:「秉節身常苦,求仁志不違。」
- 元.劉時中〈端正好.眾生靈遭魔障套.三煞〉:「這相公主見宏深,秉心仁恕。」
主持、掌握。
- 《詩經.小雅.節南山》:「秉國之均,四方是維。」
- 《新唐書.卷八四.李密傳》:「(王儒信)勸讓自為大冢宰,總秉眾務,收密權。」
根據、依循。
如:「秉公處理」。
出處: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原文照錄、未改寫;依 CC BY-ND 3.0 TW 授權 · 官方檢視。
用例
- 秉公處理
問答
常見問題
本站整理「柄」和「秉」有什麼不同?
「柄」與「秉」教育部辭典未將兩者互列為相似詞,注音同為「ㄅㄧㄥˇ」,屬同音詞。本頁並列兩者在教育部辭典的官方釋義、用例與書證,可直接對照義項與用法。
「柄」和「秉」可以互換嗎?
教育部辭典未將兩者互列為相似詞,兩者語意不同,不宜互換使用。
「柄」和「秉」怎麼讀?
「柄」讀作 ㄅㄧㄥˇ(bǐng);「秉」讀作 ㄅㄧㄥˇ(bǐng)。
方法
編寫方法與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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