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靡靡之聲

ㄇㄧˇ ㄇㄧˇ ㄓ ㄕㄥ mǐ mǐ zhī shēng 返回辭典

即「靡靡之音」

辭典
成語典
義項
1
釋義

靡靡之聲的意思

官方原文,未改寫
  1. 即「靡靡之音」。見「靡靡之音」條。01.

    • 晉.皇甫謐《帝王世紀》:「大進侏儒倡優,為爛漫之樂,設奇偉之戲,縱靡靡之聲。」

    02.

    • 《南史.卷二.宋前廢帝本紀》:「事畢,將奏靡靡之聲,壽寂之懷刀直入,姜產之為副,諸姬迸逸,廢帝亦走。」
拆解

逐字釋義

本站整理
靡
ㄇㄧˊ 分、散 「靡」完整條目
靡
ㄇㄧˊ 分、散 「靡」完整條目
之
ㄓ 的、底 「之」完整條目
聲
ㄕㄥ 因物體撞擊或摩擦所產生,能引起聽覺的音波 「聲」完整條目

逐字釋義取自教育部各部辭典的單字條目,原文照錄;拆解方式與連結為本站編排。

延伸

同詞首字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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靡 ㄇㄧˊ靡費 ㄇㄧˊ ㄈㄟˋ靡爛 ㄇㄧˊ ㄌㄢˋ靡敝 ㄇㄧˇ ㄅㄧˋ靡曼 ㄇㄧˇ ㄇㄢˋ靡靡 ㄇㄧˇ ㄇㄧˇ

以「靡」開頭的其他條目,由本站依官方條目自動列出,僅供查檢線索,非語義推薦。

典源

典源

官方原文,未改寫

此處所列為「靡靡之音」之典源,提供參考。

典故

典故說明

官方原文,未改寫

此處所列為「靡靡之音」之典故說明,提供參考。「靡靡之音」原作「靡靡之樂」。韓非是戰國末期的韓國諸公子,他眼見韓國國力衰弱,竭力主張使用刑術法治來達到富國強兵的目標。他屢次上諫韓王,均不受重視,因而發憤著書,即成今日之〈韓非子〉,表達自己的治國理念。其中〈十過〉一章在闡述君王如有十個重大過失之一,就足以亡國,其中一項就是沉溺於音樂享樂中,而忘了國事與應有的禮儀。他舉春秋時期晉平公的事為例,當時衛靈公要前往晉國會見晉平公,經過濮水附近,聽到一曲美妙的音樂,問左右有無人聽過,眾人皆說沒有,衛靈公便請樂師師涓將它譜下來。到了晉國,晉平公設宴款待他,酒酣耳熱之際,衛靈公便要師涓演奏那新譜下來的美樂助興。師涓演奏到一半,晉國樂師師曠趕忙阻止說:「這是古代樂師師延為紂王所作的樂曲,頹廢淫蕩,足以使人喪志,是亡國之音啊!武王伐紂時,師延逃到濮水邊投河自盡,所以這樂曲一定是在濮水邊聽到的。先聽到這樂曲,國家一定會衰落,不能彈完啊!」但晉平公相當喜好音樂,要求師涓一定要彈完。聽完後又要求聽更美妙的清徵樂,師曠說:「不行!清徵樂是給道德極高的君主聽的,陛下您的德行還不夠。」愛好聽音樂的晉平公執意要聽,師曠只好演奏給他聽。在奏樂過程中,有許多隻黑鶴聞聲飛來,與樂齊鳴、共舞,聽得晉平公龍心大悅,又問師曠是否還有更高亢的音樂?師曠說還有清角樂,平公又要求要聽,師曠說:「不行!這是黃帝與鬼神在泰山相會而作成的音樂,今陛下您德行不夠高,不可以聽,聽了恐怕會有災禍。」平公仍然執意要聽,師曠只好遵命。沒想到才開始彈奏,便烏雲四起,接著颳起狂風暴雨,把帳幕擺設全都吹倒,連屋瓦都不停地掉落。在座的人都四散逃命,平公也嚇得躲進房內。自此之後,晉國連續大旱三年,平公則因受到驚嚇而重病不起,不能治理國事。韓非用這個例子,告誡為人君主不能過分沉溺於享受音樂。後來《韓非子》原文中的「靡靡之樂」演變成「靡靡之音」這個成語,用來指頹廢淫蕩、足以使人喪志的音樂。

書證

歷代書證

共 2 條官方原文,未改寫
書證
  1. 01.晉.皇甫謐《帝王世紀》:「大進侏儒倡優,為爛漫之樂,設奇偉之戲,縱靡靡之聲。」
  2. 02.《南史.卷二.宋前廢帝本紀》:「事畢,將奏靡靡之聲,壽寂之懷刀直入,姜產之為副,諸姬迸逸,廢帝亦走。」
說明

本站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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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錄
教育部《成語典》字詞號 2529,本頁整理 1 個義項、2 條書證。
跨辭典
此詞僅見於《成語典》。
編排
釋義、例詞與書證依原文順序分段呈現,文字一字未改;標題、導覽、易混提示與索引連結為本站編排。
依據版本
教育部四部辭典民國 115 年 9 月 29 日網路版。官方釋義逐字照錄,未改寫;分段與標籤為本站編排。
編寫與查核
編寫:本站編輯部 |見編寫方法與資料來源|回報錯誤
引用
教育部《成語典》(靡靡之聲),取用日期 2026-11-03。引用時請標明辭典名稱與本站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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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採「創用 CC-姓名標示-禁止改作 臺灣 3.0 版授權條款」釋出;本站依原樣呈現,未改寫釋義。內容最後更新:2026-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