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和「頗」的差別在哪?
意思、用法與例句對照
「頒」與「頗」教育部辭典未將兩者互列為相似詞,同屬「頁」部。
釋義、用例與書證取自教育部辭典,原文照錄;結論句與對照表由本站依官方欄位整理,非教育部原文。編輯撰寫的辨析文章將陸續補上。
對照
兩者對照表
官方欄位| 項目 | 頒 | 頗 |
|---|---|---|
| 辭典 |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
| 注音 | ㄅㄢ | ㄆㄛ |
| 漢語拼音 | bān | pō |
| 部首 | 頁 | 頁 |
| 總筆畫 | 13 | 14 |
| 義項數 | 3 | 1 |
| 互列相似詞 | 否 | 否 |
| 相似詞 | — | — |
| 相反詞 | — | — |
| 條目 | 看「頒」完整條目 | 看「頗」完整條目 |
「互列相似詞」由本站比對兩邊官方欄位得出;其餘各列皆為教育部辭典的官方欄位。
釋義
「頒」官方釋義
官方原文,未改寫
動
賜給、發給。
如:「頒獎」、「頒發」。
- 《文選.潘岳.馬汧督誄》:「司勛頒爵,亦兆後昆。」
- 《宋史.卷三六五.岳飛傳》:「凡有頒犒,均給軍吏,秋毫不私。」
宣布、公布。
如:「頒布」、「部頒課程標準」。
- 《禮記.明堂位》:「頒度量而天下大服。」
- 《文選.張衡.東京賦》:「乃營三宮,布教頒常。」
黑白相間。通「斑」。
如:「頭髮頒白」。
出處: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原文照錄、未改寫;依 CC BY-ND 3.0 TW 授權 · 官方檢視。
用例
- 頒獎
- 頒發
釋義
「頗」官方釋義
官方原文,未改寫
形
不平正。
如:「偏頗」。
- 《楚辭.屈原.離騷》:「舉賢而授能兮,循繩墨而不頗。」
出處: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原文照錄、未改寫;依 CC BY-ND 3.0 TW 授權 · 官方檢視。
用例
- 偏頗
問答
常見問題
本站整理「頒」和「頗」有什麼不同?
「頒」與「頗」教育部辭典未將兩者互列為相似詞,同屬「頁」部。本頁並列兩者在教育部辭典的官方釋義、用例與書證,可直接對照義項與用法。
「頒」和「頗」可以互換嗎?
教育部辭典未將兩者互列為相似詞,兩者語意不同,不宜互換使用。
「頒」和「頗」怎麼讀?
「頒」讀作 ㄅㄢ(bān);「頗」讀作 ㄆㄛ(pō)。
方法
編寫方法與資料來源
本站整理- 釋義、用例、書證與辨析: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原文照錄並標示出處(官方原文,未改寫)。
- 對照表、「互列相似詞」判定、常見問題與結論句:本站依官方欄位整理(本站整理),未加入未經核對的語義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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