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訟」和「送」的差別在哪?
意思、用法與例句對照
「訟」與「送」教育部辭典未將兩者互列為相似詞,注音同為「ㄙㄨㄥˋ」,屬同音詞。
釋義、用例與書證取自教育部辭典,原文照錄;結論句與對照表由本站依官方欄位整理,非教育部原文。編輯撰寫的辨析文章將陸續補上。
對照
兩者對照表
官方欄位| 項目 | 訟 | 送 |
|---|---|---|
| 辭典 |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
| 注音 | ㄙㄨㄥˋ | ㄙㄨㄥˋ |
| 漢語拼音 | sòng | sòng |
| 部首 | 言 | 辵 |
| 總筆畫 | 11 | 10 |
| 義項數 | 4 | 8 |
| 互列相似詞 | 否 | 否 |
| 相似詞 | — | — |
| 相反詞 | — | — |
| 條目 | 看「訟」完整條目 | 看「送」完整條目 |
「互列相似詞」由本站比對兩邊官方欄位得出;其餘各列皆為教育部辭典的官方欄位。
釋義
「訟」官方釋義
官方原文,未改寫
動
爭辯是非。
- 《說文解字.言部》:「訟,爭也。」
如:「聚訟紛紜」。
- 《淮南子.俶真》:「周室衰而王道廢,儒墨乃始列道而議,分徒而訟。」
雙方打官司以爭論曲直。
如:「訴訟」。
- 《周禮.大司寇》:「以兩造禁民訟。」
- 漢.鄭玄.注:「訟,謂以財貨相告者。」
責備。
- 《論語.公冶長》:「吾未見能見其過而內自訟者也。」
公開的、明白的。
- 《史記.卷九.呂太后本紀》:「太尉尚恐不勝諸呂,未敢訟言誅之。」
出處: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原文照錄、未改寫;依 CC BY-ND 3.0 TW 授權 · 官方檢視。
用例
- 聚訟紛紜
釋義
「送」官方釋義
官方原文,未改寫
動
遣去。
- 《說文解字.辵部》:「送,遣也。」
- 宋.文天祥〈正氣歌〉:「楚囚纓其冠,傳車送窮北。」
陪伴著走。
如:「護送」、「送小弟弟回家」、「送君千里,終須一別。
」
- 唐.杜甫〈兵車行〉:「耶娘妻子走相送,塵埃不見咸陽橋。」
告別。
如:「送別」、「送舊迎新」、「送行」。
贈給。
如:「贈送」、「他送我一本書。
」
輸運。
如:「送貨」、「送信」、「運送」。
供應。
如:「送水」、「送電」。
傳遞。
如:「送秋波」。
唐.李白〈古風〉詩五九首之七:「去影忽不見,回風送天聲。」
犧牲。
如:「送死」、「送命」。
元.關漢卿《拜月亭》第三折:「您哥哥暑濕風寒縱較些,多被那煩惱憂愁上送了也。」
出處: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原文照錄、未改寫;依 CC BY-ND 3.0 TW 授權 · 官方檢視。
用例
- 護送
- 送小弟弟回家
- 送君千里,終須一別。
問答
常見問題
本站整理「訟」和「送」有什麼不同?
「訟」與「送」教育部辭典未將兩者互列為相似詞,注音同為「ㄙㄨㄥˋ」,屬同音詞。本頁並列兩者在教育部辭典的官方釋義、用例與書證,可直接對照義項與用法。
「訟」和「送」可以互換嗎?
教育部辭典未將兩者互列為相似詞,兩者語意不同,不宜互換使用。
「訟」和「送」怎麼讀?
「訟」讀作 ㄙㄨㄥˋ(sòng);「送」讀作 ㄙㄨㄥˋ(sòng)。
方法
編寫方法與資料來源
本站整理- 釋義、用例、書證與辨析: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原文照錄並標示出處(官方原文,未改寫)。
- 對照表、「互列相似詞」判定、常見問題與結論句:本站依官方欄位整理(本站整理),未加入未經核對的語義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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