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吧」和「味」的差別在哪?
意思、用法與例句對照
「吧」與「味」教育部辭典未將兩者互列為相似詞,同屬「口」部。
釋義、用例與書證取自教育部辭典,原文照錄;結論句與對照表由本站依官方欄位整理,非教育部原文。編輯撰寫的辨析文章將陸續補上。
對照
兩者對照表
官方欄位| 項目 | 吧 | 味 |
|---|---|---|
| 辭典 |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
| 注音 | ㄅㄚ | ㄨㄟˋ |
| 漢語拼音 | bā | wèi |
| 部首 | 口 | 口 |
| 總筆畫 | 7 | 8 |
| 義項數 | 3 | 7 |
| 互列相似詞 | 否 | 否 |
| 相似詞 | — | — |
| 相反詞 | — | — |
| 條目 | 看「吧」完整條目 | 看「味」完整條目 |
「互列相似詞」由本站比對兩邊官方欄位得出;其餘各列皆為教育部辭典的官方欄位。
釋義
「吧」官方釋義
官方原文,未改寫
名
酒吧。為英文bar的音譯。
如:「吧檯」、「吧女」、「鋼琴酒吧」。
吸。
如:「他吧了一口菸,緩和一下情緒。
」
模擬短暫的爆裂聲。
如:「吧!吧!吧!打了三槍。
」
出處: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原文照錄、未改寫;依 CC BY-ND 3.0 TW 授權 · 官方檢視。
用例
- 吧檯
- 吧女
- 鋼琴酒吧
釋義
「味」官方釋義
官方原文,未改寫
名
舌頭嘗東西所得到的感覺。
如:「食不知味」、「酸、甜、苦、辣、鹹稱為五味。
」
- 《孫子.勢》:「味不過五,五味之變不可勝嘗也。」
鼻子聞東西所得到的感覺。
如:「香味」、「怪味」、「臭味」。
感受、旨趣、意義。
如:「趣味」、「禪味」。
- 南朝梁.劉勰《文心雕龍.宗經》:「是以往者雖舊,餘味日新。」
《紅樓夢》第一回:「滿紙荒唐言,一把辛酸淚,都云作者痴,誰解其中味?」
量詞。計算食物或中藥的單位。
如:「菜五味」、「藥八味」。
- 《左傳.哀公元年》:「昔闔盧食不二味,居不重席。」
《儒林外史》第一一回:「改用一個丸劑的方子,加入幾味袪風的藥。」
菜餚。
如:「山珍海味」。
- 《後漢書.卷一.光武帝紀下》:「往年已敕郡國,異味不得有所獻御,今猶未止,非徒有豫養尊擇之勞。」
品嘗。
- 《荀子.哀公》:「黼衣黻裳者不茹葷,非口不能味也,服使然也。」
研究、體察。
如:「玩味」、「耐人尋味」。
- 《文選.班固.答賓戲》:「委命供己,味道之腴。」
- 《三國志.卷四五.蜀書.楊戲傳》:「抗志存義,味覽典文。」
出處: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原文照錄、未改寫;依 CC BY-ND 3.0 TW 授權 · 官方檢視。
用例
- 食不知味
- 酸、甜、苦、辣、鹹稱為五味。
問答
常見問題
本站整理「吧」和「味」有什麼不同?
「吧」與「味」教育部辭典未將兩者互列為相似詞,同屬「口」部。本頁並列兩者在教育部辭典的官方釋義、用例與書證,可直接對照義項與用法。
「吧」和「味」可以互換嗎?
教育部辭典未將兩者互列為相似詞,兩者語意不同,不宜互換使用。
「吧」和「味」怎麼讀?
「吧」讀作 ㄅㄚ(bā);「味」讀作 ㄨㄟˋ(wèi)。
方法
編寫方法與資料來源
本站整理- 釋義、用例、書證與辨析: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原文照錄並標示出處(官方原文,未改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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