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辭」和「補詞」的差別在哪?
意思、用法與例句對照
「卜辭」與「補詞」教育部辭典未將兩者互列為相似詞,注音同為「ㄅㄨˇ ㄘˊ」,屬同音詞。
釋義、用例與書證取自教育部辭典,原文照錄;結論句與對照表由本站依官方欄位整理,非教育部原文。編輯撰寫的辨析文章將陸續補上。
對照
兩者對照表
官方欄位| 項目 | 卜辭 | 補詞 |
|---|---|---|
| 辭典 |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
| 注音 | ㄅㄨˇ ㄘˊ | ㄅㄨˇ ㄘˊ |
| 漢語拼音 | bǔ cí | bǔ cí |
| 部首 | — | — |
| 總筆畫 | — | — |
| 義項數 | 1 | 3 |
| 互列相似詞 | 否 | 否 |
| 相似詞 | — | — |
| 相反詞 | — | — |
| 條目 | 看「卜辭」完整條目 | 看「補詞」完整條目 |
「互列相似詞」由本站比對兩邊官方欄位得出;其餘各列皆為教育部辭典的官方欄位。
釋義
「卜辭」官方釋義
官方原文,未改寫商代刻在龜甲、獸骨上用來記錄占卜事項的文字。參見「甲骨文」條。
出處: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原文照錄、未改寫;依 CC BY-ND 3.0 TW 授權 · 官方檢視。
釋義
「補詞」官方釋義
官方原文,未改寫古代官衙裡告狀人未具訴狀,案子既已接受,應補狀詞,以為審問依據。《儒林外史》第二四回:「正值向知縣出門,就喊了冤。知縣叫補詞來,當下補了詞,出差拘齊了人,掛牌,第三日午堂聽審。」
在敘事句中,除主要的文法成分外,其餘與述詞有關的人、物、時、地等,用來達成補充作用的詞,皆稱為「補詞」,有受事、關切、交與、憑藉、處所、時間、原因、目的多種補詞。也稱為「補語」。
補足主述語意思的詞。如「好得很」。「很」即為「好」的補詞。也稱為「補語」。
出處: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原文照錄、未改寫;依 CC BY-ND 3.0 TW 授權 · 官方檢視。
問答
常見問題
本站整理「卜辭」和「補詞」有什麼不同?
「卜辭」與「補詞」教育部辭典未將兩者互列為相似詞,注音同為「ㄅㄨˇ ㄘˊ」,屬同音詞。本頁並列兩者在教育部辭典的官方釋義、用例與書證,可直接對照義項與用法。
「卜辭」和「補詞」可以互換嗎?
教育部辭典未將兩者互列為相似詞,兩者語意不同,不宜互換使用。
「卜辭」和「補詞」怎麼讀?
「卜辭」讀作 ㄅㄨˇ ㄘˊ(bǔ cí);「補詞」讀作 ㄅㄨˇ ㄘˊ(bǔ cí)。
方法
編寫方法與資料來源
本站整理- 釋義、用例、書證與辨析: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原文照錄並標示出處(官方原文,未改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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