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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例」和「分隸」的差別在哪?

意思、用法與例句對照

編寫:本站編輯部|更新:|依據版本:教育部四部辭典民國 115 年 9 月 29 日網路版|編寫方法

簡短答案 本站整理

「分例」與「分隸」教育部辭典未將兩者互列為相似詞,注音同為「ㄈㄣ ㄌㄧˋ」,屬同音詞。

釋義、用例與書證取自教育部辭典,原文照錄;結論句與對照表由本站依官方欄位整理,非教育部原文。編輯撰寫的辨析文章將陸續補上。

對照

兩者對照表

官方欄位
項目分例分隸
辭典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ㄈㄣ ㄌㄧˋㄈㄣ ㄌㄧˋ
漢語拼音fēn lìfēn lì
部首——
總筆畫——
義項數12
互列相似詞否否
相似詞——
相反詞——
條目 看「分例」完整條目 看「分隸」完整條目

「互列相似詞」由本站比對兩邊官方欄位得出;其餘各列皆為教育部辭典的官方欄位。

釋義

「分例」官方釋義

官方原文,未改寫
  1. 按習慣或規定以一定分量分配的東西。元.劉時中〈端正好.眾生靈套.貨郎〉曲:「更把贓輸錢分例米、多般兒區處的最優長,眾飢民共仰。」《水滸傳》第一九回:「請入廳上坐定,忙叫酒保安排分例酒來管待眾人。」

出處: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原文照錄、未改寫;依 CC BY-ND 3.0 TW 授權 · 官方檢視。

釋義

「分隸」官方釋義

官方原文,未改寫
  1. 八分書與隸書。宋.韓維〈和永叔小飲懷同州江十學士〉詩:「紛穰羅卷軸,指擿辨分隸。」

    • 宋.洪适《隸釋.卷一〇.安平相孫根碑》:「今之言漢字者,則謂之隸,言唐字者,則謂之分,殆不知在秦漢時,分隸已兼有之。」
  2. 分別隸屬。

    • 《宋史.卷四八二.列國世家五.北漢劉繼元傳》:「太宗籍軍中亡投繼元者數百人,選其巨室者以從軍法,餘賜服及錢帛,分隸諸將。」

出處: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原文照錄、未改寫;依 CC BY-ND 3.0 TW 授權 · 官方檢視。

問答

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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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例」和「分隸」有什麼不同?
「分例」與「分隸」教育部辭典未將兩者互列為相似詞,注音同為「ㄈㄣ ㄌㄧˋ」,屬同音詞。本頁並列兩者在教育部辭典的官方釋義、用例與書證,可直接對照義項與用法。
「分例」和「分隸」可以互換嗎?
教育部辭典未將兩者互列為相似詞,兩者語意不同,不宜互換使用。
「分例」和「分隸」怎麼讀?
「分例」讀作 ㄈㄣ ㄌㄧˋ(fēn lì);「分隸」讀作 ㄈㄣ ㄌㄧˋ(fēn lì)。
方法

編寫方法與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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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釋義、用例、書證與辨析: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原文照錄並標示出處(官方原文,未改寫)。
  • 對照表、「互列相似詞」判定、常見問題與結論句:本站依官方欄位整理(本站整理),未加入未經核對的語義判斷。
  • 編輯撰寫的辨析文章(語境、搭配、感情色彩分析)由人工撰寫並經審核後才上線;發現錯誤請回報,查核後會更新本頁時間。

完整說明見編寫方法與資料來源。本站為民間網站,非教育部官方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