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和「笲」的差別在哪?
意思、用法與例句對照
「凡」與「笲」教育部辭典未將兩者互列為相似詞,注音同為「ㄈㄢˊ」,屬同音詞。
釋義、用例與書證取自教育部辭典,原文照錄;結論句與對照表由本站依官方欄位整理,非教育部原文。編輯撰寫的辨析文章將陸續補上。
對照
兩者對照表
官方欄位| 項目 | 凡 | 笲 |
|---|---|---|
| 辭典 |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
| 注音 | ㄈㄢˊ | ㄈㄢˊ |
| 漢語拼音 | fán | fán |
| 部首 | 丶 | 竹 |
| 總筆畫 | 3 | 11 |
| 義項數 | 6 | 1 |
| 互列相似詞 | 否 | 否 |
| 相似詞 | — | — |
| 相反詞 | — | — |
| 條目 | 看「凡」完整條目 | 看「笲」完整條目 |
「互列相似詞」由本站比對兩邊官方欄位得出;其餘各列皆為教育部辭典的官方欄位。
釋義
「凡」官方釋義
官方原文,未改寫
形
平庸、平常。
如:「平凡」、「非凡」、「自命不凡」。
清.洪昇《長生殿》第三八齣:「我聽你這琵琶,非同凡手。」
塵世的、世俗的。
如:「凡間」。
唐.李中〈寄廬山簡寂觀重道者〉詩:「似醒一夢歸凡世,空向彤霞寄夢頻。」《西遊記》第二回:「去時凡骨凡胎重,得道身輕體亦輕。」
大旨、綱要。
如:「發凡起例」。
- 《漢書.卷八七.揚雄傳下》:「僕嘗倦談,不能一二其詳,請略舉凡,而客自覽其切焉。」
塵世間。
如:「仙凡路隔」、「天仙下凡」。
概括之詞。
如:「凡是有生命之物,都稱生物。
」
總共。
如:「全書凡二十章。
」
- 《文選.司馬遷.報任少卿書》:「凡百三十篇。」
- 唐.柳宗元〈愚溪詩序〉:「愚泉凡六穴,皆出山下平地。」
出處: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原文照錄、未改寫;依 CC BY-ND 3.0 TW 授權 · 官方檢視。
用例
- 平凡
- 非凡
- 自命不凡
釋義
「笲」官方釋義
官方原文,未改寫
名
古代一種盛物的竹器。
- 《禮記.昏義》:「贊見婦於舅姑,執笲棗栗段脩以見。」
- 唐.陸德明《經典釋文.卷一四.禮記音義之四》:「笲,器名,以葦若竹為之,其形如莒,衣之以青繒,以盛棗、栗、腶脩之屬。」
出處: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原文照錄、未改寫;依 CC BY-ND 3.0 TW 授權 · 官方檢視。
問答
常見問題
本站整理「凡」和「笲」有什麼不同?
「凡」與「笲」教育部辭典未將兩者互列為相似詞,注音同為「ㄈㄢˊ」,屬同音詞。本頁並列兩者在教育部辭典的官方釋義、用例與書證,可直接對照義項與用法。
「凡」和「笲」可以互換嗎?
教育部辭典未將兩者互列為相似詞,兩者語意不同,不宜互換使用。
「凡」和「笲」怎麼讀?
「凡」讀作 ㄈㄢˊ(fán);「笲」讀作 ㄈㄢˊ(fán)。
方法
編寫方法與資料來源
本站整理- 釋義、用例、書證與辨析: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原文照錄並標示出處(官方原文,未改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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